高雄男留13億遺產 里長兒吞「保險金3200萬」5手足氣炸

父親死後留下13億財產,6名子女向保險公司提告索賠,由一名擔任里長的兒子出面打官司,公司在民國101年同意給付3200萬,但該里長竟將此金錢獨佔。(資料照)

高雄一名父親死後留下13億財產,6名子女向保險公司因理賠金提告,由一名擔任里長的兒子出面打官司,對方在民國101年同意給付3200萬,但該里長竟將此金錢獨吞,3年前其他子女發現後提告想要回錢,該里長稱其中有1500萬給當時出面協調的「社會人士」,法官認爲其他人並未授權此事,依侵佔罪判處1年6月。

判決書指出,6人的父親於民國96年死亡後,6人向保險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期中一名兒子柯男獲另外5人的授權,101年5月在高雄地院就本案進行調解,雙方達成調解,保險公司在101年5月前分別給付新臺幣2958萬101元、241萬9899元,共計3200萬元。

不過一直到108年8月,6名子女在進行另案遺產分割案件時,才發現柯男已依授權領到和解金,5人因此要求柯男分配和解金;不過柯男稱,本案和解金中的1500萬元是給「社會人士」的處理費,其他子女對此都知情且同意,因此剩下的1700萬元可以拿出來進行分割,每人約可得3百萬。

法官認爲,柯男辯稱他在和保險公司調解時,就曾和手足們說過會請「社會人士」處理,也會給1500萬的費用,手足們知情也同意,但法官認爲其他兄弟姐妹並未授權他這麼做,他就算事後表示可以分配給大家,但侵佔罪是即成犯,因此仍依侵佔罪判處1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