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用30億換一次和解
作者 | 劉寶丹
編輯 | 周智宇
重新出發的阿里,正在掃清橫擋在自己面前的阻礙。
美國當地時間10月25日,阿里發佈公告,針對投資者在美國提起的一樁集體訴訟,已同意支付4.335億美元(約合30.89億元人民幣)進行和解。
阿里在公告中否認了任何有關過錯、責任、不當行爲或損害的指控。“我們達成上述和解的目的是避免進一步訴訟的成本和造成的干擾。”
這意味着,爲了降低長期訴訟對資本市場的持續影響,阿里決定“及時止損”。
2020年12月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涉嫌實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爲開展了調查。2021年4月6日,總局向阿里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182.28億元罰款。
基於此,部分美國投資者在美國紐約南區法院對阿里巴巴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其存在壟斷“排他性行爲”。原告認爲,由於阿里的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導致阿里股價被人爲誇大了,最終給投資者造成經濟損失。
原告律師在法庭文件中稱,如果繼續維持訴訟,阿里巴巴的投資者最高可能獲得116.3億美元(約合828.99億元人民幣)的賠償金。這也使得這起訴訟成爲PSLRA(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案)頒佈以來美國五十大證券集體訴訟和解案之一,該法案於1995年頒佈。
這並非阿里第一次和解。早在2019年,阿里以2.5億美元和解了一項美國的集體訴訟,原告指控,阿里巴巴在2014年上市前隱瞞了監管機構對其打假能力的警告。
事實上,集體訴訟對中概股來說並不陌生,包括京東、百度、拼多多等公司都曾遭遇過海外股東的集體訴訟。本質上,集體訴訟對投資者來說是一種保護機制,大多數案件往往以和解告終。
對阿里來說,這是一次“高價”和解。其支付的和解金,佔賠償金的3.7%。2021年到2023年期間,證券集體訴訟的賠償金平均數爲1.8%,阿里的賠償比例是行業的兩倍。
高額賠償背後,是阿里希望能夠儘快從這次集體訴訟中抽身而出,降低訴訟對資本市場影響,並將自己的精力放在業務發展上。
當下,阿里面對的是一個前所未有的市場環境,其核心業務中,無論是電商還是雲業務,均處於激烈的市場競爭狀態,阿里的當務之急是應對來自業務層面的挑戰。
電商方面,隨着拼多多和抖音電商等新勢力的快速崛起,阿里的市場份額已經被逼退至50%以下,雖然初步穩定了市場份額,但如何提高貨幣化能力,這是阿里當前亟待破解的難題。
雲業務方面,阿里是國內互聯網巨頭中對AI投入力度最大的公司,從模型、雲計算到業務場景都有佈局,還入股了包括月之暗面在內的AI獨角獸,但現階段AI大模型仍處於技術追趕中,阿里還需要持續燒錢。
電商代表着阿里輝煌的過去,AI是阿里打開未來的鑰匙,阿里希望把更多時間花在業務上,而非這種耗時較長的訴訟中,這纔是阿里必須拿下的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