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逼口交卻減刑 伸鹹豬手無罪 印度法官奇葩理由曝光

BBC指出,印度是全球兒童慘遭性虐待最頻繁的國家,每年案件以數萬計。光2020年,國家犯罪紀錄局就登記了4.3萬起犯罪,平均每12分鐘就1名兒童遭蹂躪。(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印度法院近日接連出現恐龍判決,引爆該國民衆憤怒。先是1名男性對12歲的女孩性猥褻,但因爲隔着衣服而被法官認爲沒有「肌膚之親」,而宣判性侵罪名不成立;隨後在阿拉哈巴德(Allahabad)高等法院,1名惡狼強迫10歲男孩爲其口交,法官卻認爲此舉不構成「加重插入式性侵」,而將其減刑。

報導指出,口交案發生於2016年。當時這名惡狼拜訪男童的家,隨後帶他去鄰近的一間寺廟,並在那裡強迫他「吃雞」。當時他給小孩20盧比(約新臺幣7.5元),要他嘴巴閉緊;如果敢說出去,後果自負。

2018年8月,地方法院依據《保護兒童受到性侵犯法》(POCSO)的「加重插入式性侵害」,將其論以10年有期徒刑。

然而,這名淫魔日前提出上訴,而法官卻認爲該男犯行並不達法律上定義的「加重」,而將其減刑至7年。換言之,高等法院認爲男童安全受到的威脅,與身體受到的傷害並沒有地方法院認定的那麼重。

然而,印度法學學者卻質疑高院判決;學者認爲,POCSO的法條明確規範數種犯行必須加重其刑,受害人未滿12歲就是一種。

無獨有偶,孟買高等法院日前也做出宣判,認爲1名惡狼雖然對12歲的女孩伸出鹹豬手,但卻隔着衣服而不構成法條所說的「肌膚接觸」,而宣判性侵罪名不成立。

所幸,印度最高法院近日推翻此一判決;判決書寫道,高院法官應該衡量的是男子有無犯意,以及有無做出滿足其犯意的罪行,而不是隻拘泥在行爲細節。

無論如何,判決傳出後激起印度輿論的怒火,社羣媒體上多人抨擊法官根本是恐龍。1名推特用戶指法官判決「令人髮指而又感到離奇」。另1人則寫道,「再多的刑罰也無法抹去小男孩心中的創傷」;更多人想知道的是,「法官到底有甚麼問題」。

西孟加拉省議員莫伊特拉(Mahua Moitra)在推特上呼籲,「敲醒高等法院。Pocso的目的是讓孩子們免於最卑鄙的罪行,而不是減輕它」。

※每12分鐘就有1名孩童慘遭狼爪

BBC指出,印度是全球兒童慘遭性虐待最頻繁的國家,每年案件以數萬計。光2020年,國家犯罪紀錄局就登記了4.3萬起犯罪,平均每12分鐘就1名兒童遭蹂躪。

根據婦女與兒童福利部於2007年的研究,在接受調查的12300名孩童中,高達53%的人經歷一次或多次的性虐待。與一般人以爲受害者多半是女性的印象相反,男孩也相當危險,高達53%的受害人爲男童。

警方則補充,在90%的案件中,施暴者都是熟人,10歲男孩也不例外。事實上,研究報告更警告,官方統計不足以說明所有情況,大多數的受害人隱忍而成爲犯罪黑數。

由於施暴者多爲親密的家庭成員,羞恥感作祟讓人不願談論此一話題。許多受害人都選擇透過家庭解決。因此,每一百件案件中報案的可能連1件都沒有。

學者認爲,對孩童性侵已經跟傳染病一樣,法律與司法體系只是介入,更大的是社會問題。政府應提供正確資訊,消除偏見並提供正確的解決方案。更重要的是,承認問題、公開談論,而不是集體否認,才能跨出真正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