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問OL「男友戴套嗎」手伸向她大腿 法官1理由拒緩刑

保全藉拿信給大樓內某公司女員工,開口問對方「跟男朋友做會不會戴套」、「都在家裡做還是去汽車旅館做」,接着就直接伸出狼爪摸對方大腿。(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大樓保全前年8月藉拿信給大樓內某公司女員工,突然開口問對方「跟男朋友做會不會戴套」、「都在家裡做還是去汽車旅館做」,接着就直接伸出狼爪摸對方大腿,之後還會突然抓住女方的手數秒鐘,法官認爲男子先前已有妨害自由、強制性交未遂前科,不同意緩刑,判拘役60日定讞。

男子在高雄某大樓擔任管理員,認識大樓內公司一名女員工,前年8月3日他藉着拿信件給女子的機會,先問對方「跟男朋友做會不會戴套」、「都在家裡做還是去汽車旅館做」,在趁機觸摸對方大腿上方和內側,女子把他的手推開,他還說「這是我們的秘密不要跟別人說」,女子最後把座位抽屜拉出擋住大腿,對方纔作罷離開。

事隔一個多月,男子又在公司內強行抓住女方的左手長達8秒鐘,女子最後決定調閱監視器提告;男子後來雖坦承犯行,並達成和解,女方也同意法院給予緩刑,但法官認爲男子先前就有妨害自由、強制性交等前科,卻未記取教訓,再次對女子不當碰觸及強制行爲,因此不給予緩刑。

法官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又依犯強制罪,處拘役50日,合併判60天拘役,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一仟元折算壹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