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陳吉仲「抄襲慣犯」挨告誹謗 法官判無罪理由曝光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見圖)不滿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及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指控他是抄襲慣犯,提起刑事自訴。(中時資料照片)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不滿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及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指控他是抄襲慣犯,提起刑事自訴,3人遭臺北地院判有罪,3人提上訴,臺灣高等法院認爲3人有查證且是對可受公評之事評論,逆轉改判3人無罪確定。
高院審理後,認張等3人雖然以記者會或撰寫臉書方式,指摘陳吉仲涉抄襲,但3人確是人工比對方式進行查證程序後,依其等所爲之判斷標準,主觀上相信所指上情爲真實,乃發表指摘自訴人之言論,並非全然毫無憑據,核與一般真正惡意系虛構不實、毫無所憑顯然不同。
高院指出,陳當時擔任農委會主任委員,爲中央政府機關重要官員,以其身分、地位,自可爲相對應之迴應、澄清及辨明,而3人當時分屬民意代表與在野政黨人士,其等所發表之言論內容,接受訊息者亦可認知是屬於政黨之政治性言論評價,且該等言論涉及政府官員自身操守及是否不當取得國家核發研究補助款項,屬可受公評事項之評論意見。
高院表示,3人在言論發表前確經查證程序,依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爲真實,且無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其等行爲應屬不罰,故均改判爲無罪。
本案是因張斯綱等人在2022年9月29日舉行記者會,指控「陳吉仲抄襲慣犯、騙錢達人,從研究人員抄到計劃主持人」,質疑陳的過去科技部補助專題計劃涉及抄襲,陳認爲張斯綱等人犯誹謗罪,提起刑事自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