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性騷擾「到醫院謊稱陽痿」 法官判無罪...理由曝光!

謝男被控公車上對女大生性騷擾,但因事證不足而獲判無罪。 (圖/示意圖,無關本案/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女大生「小花指控搭公車時被一名謝姓男子2度用性器官摩擦屁股,嚇得她趕緊告訴司機,而司機也將公車開到派出所報案,但謝男卻在檢方偵查時,到醫院請求開陽痿證書,卻被醫生髮現他的性功能正常,但臺中高分院仍舊判謝男無罪確定,理由是「小花」的指控缺乏證據,也沒有目擊證人

判決指出,「小花」於2016年3、4月間搭公車回家時,感覺自己的屁股被異物摩擦,轉頭查看後發現一名男子用生殖器不停摩擦他的屁股,讓她嚇得趕緊下車,而事隔約兩個月後,她又遇到同一名男子用同樣手法對她騷擾,因此嚇得告訴公車司機,而司機也協助將車開到派出所。對此,謝男辯稱,自己是不小心碰到,絕無刻意用生殖器摩擦,但「小花」卻表示,她兩次都親眼看到對方的生殖器是勃起的狀態

臺中地院認爲,「小花」的說法有矛盾,而公車監視器也沒拍到過程,缺乏有力證據。臺中地檢署上訴二審後指控,謝男案發後還到兩間醫院請求開陽痿證明,卻被醫生髮現他性功能正常,並懷疑他別有所圖,但臺中高分院同樣認爲,「小花」遭騷擾的證據不足,且謝男求診宣稱陽痿一事「不負自證無罪」,不能因爲謝男求診謊稱陽痿,就認定他犯下性騷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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