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鄰居爭執 男在騎樓罵「瘋子」 法官判無罪理由曝

基隆市葉姓男子裝潢店面,僱工鋪設騎樓地磚時,與林姓鄰居因是否越界發生口角。葉男對林說「你這個瘋子」,被控公然侮辱罪。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指公然侮辱罪並非「髒話罪」,葉男言詞不雅冒犯林男,但不足以損及林男社會名譽,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葉男去年9月10日上午9點多在騎樓施作舖設水泥地磚時,因地磚是否越界問題,與林姓鄰居發生爭執。葉男對着林男用閩南語說,「你瘋子啦!你就不懂啦,你這個瘋子!」林男控告葉男涉嫌公然侮辱罪。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定葉男在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的公共場所罵人,起訴葉男。

葉男在檢方偵查時辯稱,那些罵人的話並非針對林男,而是對在一旁施工的水泥師傅說的。基隆地院法官開庭勘驗影片後,葉男改稱有對林男說出謾罵言詞,但否認有公然侮辱犯行,因爲那句話是他的口頭禪,這是言論自由,並沒有公然侮辱的意思。

法官查出,本案起因於葉男與林男間有地磚越界糾紛,葉男委請水泥師傅裝潢店面時,順便將葉認爲林男所有越界部分地磚切除。林男認爲地磚是否有越界尚待釐清,拿出手機錄影蒐證並報警。

員警到場後,葉男與林男發生爭執,葉男對林男脫口而出「你瘋子啦!你就不懂啦,你這個瘋子!」等言詞,法官認爲顯然是對與林男發生爭執,內心不滿的純粹情緒用語,縱讓林男感到有所不悅,仍難認屬侮辱言詞。

法官說,葉男言語攻擊時間短暫,並非反覆謾罵,冒犯及影響程度輕微,並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葉男言詞依一般社會通念及日常語意,固有不雅或冒犯意味,但也無涉林男在社會結構中平等主體地位、自我認同、人格尊嚴,不足以損及林男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諭知葉男無罪。

基隆市葉姓男子在騎樓罵林姓鄰居「你這個瘋子」等話,被控公然侮辱罪。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爲葉男言詞冒犯林男,但不足以損及林男社會名譽,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記者邱瑞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