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男狠砍雙和醫院3醫護判12年半 法官延押理由曝光

高院刑事法庭。本報資料照片

洪姓確診男子去年5月在新北市雙和醫院持刀砍傷3名護理師,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12年6月徒刑,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認爲他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依社會通念亦有相當理由認有逃亡之虞,裁定29日起延長羈押2月。可抗告。

洪男在去年5月31日擅自走出病房,不滿陳姓、蔡姓護理師制止,持藏於身後水果刀猛刺另位施姓護理師背、胸多下,施女倒地呼救,洪男又拿刀朝她腹部連刺多刀。

陳姓、蔡姓護理師出言制止時,洪男又拿刀衝向兩人,趁蔡女扶起施女時,先持刀刺傷蔡女腹部、再刺傷陳女胸口,又持續朝倒地的陳女腰腹會陰處猛刺,造成陳女右手4條韌帶、2條神經被砍斷。陳女曾出庭哭訴經半年復健,但未來恐無法從事護理工作,且事發後還出現掉髮、失眠等症狀,需靠藥物才能入睡。

新北地院考量洪男犯後否認犯行,當時疫情嚴峻,洪男卻對第一線醫護人員施以暴行,造成被害人身體、精神重創,判刑12年6月,目前高院審理中。洪男說自己不會逃亡,請求法官讓他交保。

高院認爲洪男持刀刺傷3位被害人,攻擊目的意在逃離負壓隔離病房,他涉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考量他從去年8月29日執行羈押,至今年11月28日,3個月羈押期間屆滿,裁定29日起,延長羈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