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變心CCR 碩士冒她名發臉書:我都當美國人性奴
▲宋男不滿前女友分手,在臉書發文誹謗她。(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新竹市宋姓男子不滿施姓女友移情別戀,愛上美國男子,竟假冒施女名義申請臉書,瞎掰「我在美國那段時間都當美國男人的性奴隸ㄛ,這是我一輩子最光榮的事蹟」。新竹地方法院依僞造文書罪判宋男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宋男(43歲)在留美期間認識施女,兩人熱戀、交往;施女後來認識美籍新男友,和宋男在2012年10月分手。宋男隔月以施女全名申請臉書帳號,在個人任職公司寫「懷念在美國被美國男人玩的好時光;大專院校:超級公主病學、當美國性奴隸學、腳踏好幾條船EMBA班」。
判決指出,宋男用施女名義發表動態訊息,「喜歡給美國人玩,這樣會讓我覺得比臺灣人高人一等,最起碼我有給美國人玩過」「在美國出車,出住的地方,出我的身體給美國人玩,這樣會讓我覺得我是一個美國人^^」。
宋男還在「臺中金錢豹酒店」打卡,PO文說「我真想到這上班,因爲錢容易賺,但是裡面的經理說我的姿色只能在裡面當顧廁所的,真是差勁」「唉…金錢豹都收掉了,失去了外快收入,真煩!真懷念在美國跟第一任男友同居的那6年的美好時光,我用家裡的錢在美國養小白臉,供住供吃還供我身體給美國男人玩,真逍遙」。
據瞭解,宋男將臉書隱私設定爲「公開」,讓所有網友都能瀏覽,直到施女發現,氣得報警處理。宋男辯稱,交往期間對施女百般照顧,不滿雙方最後以分手結束這段感情。
法官認爲,宋男年齡已屆不惑,又具有碩士學歷,雖感情破裂而有憤怒、不滿情緒,仍應理性處理,但竟以激烈手段嚴重毀損施女名譽;雖宋男後來寫電子郵件向施女道歉,但直到2013年7月都未將臉書關閉,網頁還能讓人瀏覽,因此判刑。本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