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前女友當性奴!恐怖男監禁16小時 她被上4次崩潰逃生

陳男不滿被提分手,竟監禁性侵前女友4次。(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不滿前女友小寧化名)提分手,不僅夥同友人監禁捆綁16小時,還將她當作性奴泄慾,期間性侵多達4次。高院審理後,上月28依加重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5罪,重判陳男9年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小寧交往後,在桃園租房子同居,但不久後小寧覺得兩人個性不合,因此提出分手。豈料陳男越想越不甘心,竟於2011年6月18日在套房內強脫小寧衣物,還扯發痛毆,要脅「如果敢跑,就把妳打得更慘」,最後強行性侵得逞。

當時陳男爲了防止小寧逃跑求救,搶走女方身上現金手機。但完事後,小寧立刻趁機攀爬浴室窗戶,向隔壁住戶求救;陳男眼見事蹟敗露,立刻轉身逃離現場

事後,陳男仍不甘心,同月21日又上門假意要談賠償,實則騙小寧開門,然後夥同林姓友人進入房內,拿出預藏膠帶繩子捆綁、封住小寧嘴巴雙手雙腳,直到隔日上午才替她鬆綁。

▲小寧不斷被恐嚇「反抗就殺死妳」,嚇得只能任憑對方擺佈。(示意圖/記者徐文彬攝)

小寧原以爲終於獲釋,豈料陳男竟模仿日本AV情節,拿出剪刀強行剪破她衣物,同時恐嚇:「若跑掉或掙扎,就把妳殺掉」。小寧聽完瑟瑟發抖,只能任憑對方逞欲,隨後當晚直至23日凌晨,陳男又性侵2次得逞,讓她驚恐萬分。

23日清晨5點50分,小寧趁着陳男熟睡,悄悄逃離租屋報警驗傷。結果院方一看到小寧全身多處瘀傷、挫傷、紅腫及撕裂傷,連後腦頭髮都被扯落,一時之間也爲之訝異。

警方獲報後,立刻循線將人逮獲法辦,陳男、林男也分別因爲強制性交、妨害自由等罪被判刑。但陳男不服上訴,如今案經高等法院審理,最後依5罪判處9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