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清貧生? 西螺國中期限內繳清註冊費得記嘉獎乙次

雲林西螺國中103年度規定期限內繳內註冊費者得記嘉獎乙次家長痛批歧視清貧生。(圖/翻攝自TVBS)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校方爲了提升學生品德而設獎勵制度,現在竟然成爲一種變相迫害?雲林西螺國中日前遭投訴,爲鼓勵學生提早繳納註冊費,訂出在開學2個禮拜內完成繳費者,得記嘉獎一次,家長痛批,對於家境不好的孩子而言,無異於傷口撒鹽現實壓力怎麼能夠轉嫁到學生身上

引起爭議的是雲林西螺國中103年度第1學期註冊通知單,開頭就明訂:於9月16到22日完成註冊繳費者,得記嘉獎乙次。此舉原先是爲了鼓勵學生在期限內繳費,以利行政作業,但是家長痛批,爲什麼孩子的品性教育,要寄託在這種與自身能力無關的事情之上?繳註冊費與學生品行關聯何在?

學生家長表示,看了通知單後小孩子心理上一定會有一些負擔,家長也會擔心讓孩子錯失獎勵機會,簡直是變相的逼迫家長設法借錢,以湊足金額提前繳納,這樣的價值觀嚴重扭曲,特別對於家境不好的學生而言,根本就是被歧視了。

西螺國中學務主任謝俊民澄清:「最主要是我們要鼓勵學生,做一些正向積極的作爲。」除了準時繳錢,其他如遵守校規服儀標準環境整潔…等,都可以記嘉獎乙次,並非像外界認爲是靠「背景」獲獎。但是這樣的解釋顯然無法說服多數人,家長仍舊希望可以取消這項規定,以免給孩子錯誤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