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部長落跑不是個辦法 辭職也要給長官一個好理由

文化部長洪孟啓。(圖/翻攝YouTube)

文/陳弘修

主政者,在國事蜩螗之際,殺幾個大官,或許可以平息民怨。同樣地,在朝當官,替老闆子彈,擋得好是義務,沒什麼好講。但若是說到想閃人,這可得稍微衡量一下情勢時機,更重要的是得找個好藉口,不然最起碼也要讓老闆有個心理準備

文化部長洪孟啓30日被媒體報導質疑以公帑補助數名國民黨籍立委,令人玩味的是,消息在上午傳出後,他決定向行政院長毛治國提出辭呈,但整件事在行政院緊急處理後,隨即以毛治國在下午兩點已經透過電話慰留爲由暫時打住。

說巧不巧,當晚的內閣踹共網路直播節目剛好輪到洪孟啓上臺過程中,大家其實沒什麼興趣聽部長講文創,直到他開始澄清補助疑雲,才把盯着節目看的媒體目光拉回到熒幕前。

經過了將近半天的時間,洪孟啓的說法就兩個重點,一是強調絕對沒有拿高額公帑補助特定國民黨立委,另一爲先前確實有與三位次長主秘針對業務督導提出補助案的議題討論,但當下就否決此案,文化部內部開會紀錄流出,是他督導不周,因爲深感愧疚才遞出辭呈。

問題是,把洪孟啓的說法和這整個辭呈與慰留的過程相互對照,按一般危機處理的邏輯來看,倘若真的沒有做,首先應該準備的就是對外說清楚講明白,而不是先透過遞出辭呈以明志,在等待慰留或批准的過程中,間接地提供了時間與空間,讓在野黨多了個攻訐舞臺

另外,這件事的還有一個點是會議記錄外流。如果是刻意被披露,那就是表示有人看不過去,對事還是對人,洪孟啓事後必須查清楚。畢竟,關於「補助款」這檔事,上從中央下到地方,已經行之有年。

立法委員跟中央部會的互動來說,不管藍綠,不管是誰執政,替社團或組織向相關部會申請補助款都有一定的程序,有些部會或國營事業單位甚至會有潛規則,以固定的小額度來滿足立委選服的需求,真的要查,把補助申請與記錄調出來就可以知道,不會因爲那位委員申請了就得被污名化到底,重點在於有沒有掩耳盜鈴、因人設事。如果真的可受公評,那就該據理力爭,爲自己也爲長官。如果是空穴來風,那就該好好地查一查,爲部屬也爲尊嚴。以爲落跑就沒事了,絕對不是一個政務官該有的心態

作者陳弘修,《ETtoday東森新聞雲》要聞中心記者。以上言論個人立場,與公司無關。ET論壇歡迎雲友更多參與,也歡迎網友發表高見,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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