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30萬現金出庭求饒 研究生偷拍學妹洗澡獲緩刑

研究生偷拍學妹洗澡,捧30萬元現金出庭原諒,最終獲法官判緩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就讀某大學訮究所的24歲A男,去年在屏東林邊鄉某國小擔任營隊人員時,竟持手機偷學妹在洗澡,挨告上法庭時,帶着30萬元賠償金請求原諒,桃園地院法院以他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爲由,將他依妨害秘密罪判處4月徒刑,緩刑2年,另需參加4場法治教育

據「自由時報報導, A男的學妹去年1月26日至28日到屏東帶營隊,27日活動結束到校園內無障礙廁所附設淋浴間洗澡,結果發現有人持手機從上方2度偷拍,嚇得尖叫,趕緊穿好衣服跑出來逮狼,偷拍狼已落跑,不久,A男出現假裝安慰,直到她堅持報警,A男才坦承偷拍的人是他,雖然當場刪除照片,仍被學妹報警移送法辦,今年三月被桃園地檢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訴。

A男出庭時坦承不諱,雖與被害人和解金額未達成共識,但出庭時仍帶着30萬元求取原諒,法官以蕭男無前科、犯後態度,賠償金額合宜妥適等理由,判刑4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