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偷拍女警洗澡 北市男警電腦搜出「出浴片」檢求重刑

3度偷拍女警洗澡,北市男警電腦搜出「出浴片」檢求重刑。(中時資料庫)

27歲的北市警松山分局陳姓警員,前年因任職中正一警分局某派出所時,2度偷拍女同事洗澡畫面,被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確定,但法院審理期間,勘驗陳員電腦意外發現第3段偷拍畫面,被害女警提告,臺北地檢署19日依妨害秘密罪起訴陳員,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陳員因2020年9月,任職中正一警分局某派出所期間,有女警去公用淋浴間沖澡,陳員2度尾隨進入,從隔間上方伸出手機偷拍,女同事感覺上方有陰影晃動,伸手一揮,剛好碰到陳員的手機,驚嚇不己,趕緊穿上衣服追問陳員。

陳員認錯交出手機,裡面有2段偷拍女警洗澡的畫面,臺北地院依2個妨害秘密罪判陳員應執行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遭駁回,判刑10月定讞。另民事部分,一審判陳員賠償女警精神撫慰金、心理諮商等費用共83萬多元。

不過,全案在法院去年審理時,法官勘驗檢警查扣的陳員電腦,意外發現陳員原來早在2020年1月就偷拍過該名女警淋浴畫面,由於這段影片被轉檔到電腦儲存,因此當初檢警未在陳員手機中發現。

被害女警得知又被偷拍,非常氣憤,認爲陳員身爲警察,又有女友,卻一再偷拍,沒資格從事警職,拒絕和解,檢察官今依法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察官認爲,陳員偷拍行爲不但造成被害人心靈受創,也嚴重影響警譽、損及警界士氣,言行操守不宜繼續擔任警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不要給他易科罰金或緩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