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才15歲就偷嚐禁果 渣男被提分手竟恐嚇要公開裸照

渣男不滿被提分手,竟恐嚇要公開前女友裸照。(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戴姓男子透過友人介紹,認識了15歲的少女,並進而發展情侶關係,不過他在104年間2度帶對方去KTV、公園廁所發生關係,並拍下裸照,但後來2人分手後,他就以此爲威脅籌碼,恐嚇要公開裸照,後被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判處8個月徒刑、恐嚇部分拘役40天。

據判決書,戴男雖與女友熱戀交往,還發生2次性關係,但戀情並沒有持久,他竟在少女分手後心有不甘,先是透過臉書說裸照「用來報復你好不好」,104年6月又以Line傳送「我們要把你的照片那5張公佈在妳朋友羣」等訊息,氣得少女報警處理。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各判戴男5個月徒刑,應執行8個月,恐嚇部分拘役40天,考量他沒有前科並取得少女原諒,予以緩刑參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並向少女支付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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