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酒測值2.1判無罪定讞 高院:酒測值非唯一證據

酒駕上路,但有人酒駕卻無罪。(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酒測超標,卻還能被判無罪!新北市有2次酒駕紀錄陳文賢,2012年7月又騎車酒駕違規左轉酒測值高達2.1,一審被依公共危險罪判4個月。但高等法院卻認爲,酒測值不是唯一證據,因爲陳姓男子當時通過走直線、畫同心圓檢測,因此判他「無罪定讞」!

新北市陳男2012年被抓到騎車酒駕,儘管他坦承喝酒,但意識清醒,竟被判無罪。「如果他五項檢測全部都通過,通過檢測,而且警員在檢測單上,都勾選他是合格的。」法官判定,他並沒有達到不能安全酒駕的程度

原來法官認爲,「酒測值」不是判定民衆是不是可以安全駕駛的唯一證據,因爲陳姓男子當時通過,10公尺來回走直線、畫同心圓、單腳站立30秒、用手指鼻尖,還有閉雙眼在30秒內從1001數到1030等5項檢測。而且在警方訊問時,他思慮清楚,對答如流。

對此,警方說,「可能有的人因爲個人體質問題,可以走直線,有的人會做得很好,當然有很多人沒辦法這樣做。」而醫師也說,的確因爲體質關係,有些人對酒精的耐受度比較好,就算血中酒精濃度高,還是很清醒。

儘管酒駕被判無罪不是首例,但酒測值高達2.1判無罪相當罕見,陳姓男子之前已經有2次酒駕被逮遭罰,這次雖然躲過刑責,但他也直說下次不敢了,也提醒想要仿效的民衆,不要以身試法。(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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