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40年 臺灣民主倒退嚕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12月10日是國際人權日,在1979年以美麗雜誌社爲主的黨外人士選擇這一天在高雄舉辦示威遊行,要求國民黨政府結束黨禁、實施民主主事者軍法審判入獄,海內外反國民黨運動風起雲涌。民進黨在7年後成立,基本上是以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爲主體,纔有日後的民進黨。

戒嚴時代,由於報禁、黨禁,渴望自由的靈魂沒有出路,唯一的精神寄託是不時必須面對查禁的書刊。筆者1977年到臺北唸書,沒多久就有中壢事件爆發,從此民主潮流已經擋不住,美麗島事件只是終結威權體制的開始。儘管有爲者亦若是,我唯一能做的是偷偷替黨外雜誌寫文章。直到1984年出國唸書,終於掙脫思想禁錮。鄭南榕在1989年爲捍衛100%的言論自由引火自焚,令我羞愧不已。

康德說,動筆的自由是人權保障獨一無二的鈀,意思是說,如果沒有言論自由這枝筆當催化劑,就沒有辦法爭取其他的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揭櫫「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其中言論自由包含媒體自由,可惜沒有進一步以人權法案具體規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文禁止國會制訂任何法律剝奪言論自由、侵犯新聞自由

中天到底犯了什麼天條,讓民進黨政府費盡心思斷其在第四臺的生路?就光譜上而言,中天頂多只能算是比較傾向藍營、對中國的立場相對友善;如果說是推動統一,只要不鼓勵叛國暴力,基本上還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說是「紅媒」則太沉重。至於「爲匪宣傳」的大帽子,那是白色恐怖時期羅織的手段,過於含混籠統,畢竟我們還有《國家安全法》、《刑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範。

真正懷璧其罪的,應該是民進黨在九合一選舉重挫,怪罪中天推波助瀾,竟然能讓邊陲化已久的韓國瑜脫穎而出。誠然,早先容或有語不驚人死不休、言論遊走幾近於叛國的紅線,當下,即使嬉笑怒罵,還是有一定的分寸,何不讓觀衆自己有選擇的自由,難道要重回訓政時期?因此,零碎化的所謂「行政審查監督」,已經逾越起碼監理,甚至於是幾近於監控,反映的是統治者極端缺乏自信。

媒體有經營者管理者工作者,端賴本身的自我定位,三者自有取得平衡的方式,不容政府置喙。我們厭惡黨國體制對於媒體的箝制,至於要走商業至上,還是扈從當道,海畔有逐臭之夫,如果不能包容異議,以法治名行控制之實,蘿蔔豢養、棍棒打壓,表面上看來多彩多姿的頻道行禮如儀,百姓只能看到經過高度篩選的呈現,侈談民主,有違民主化的初衷。

所謂「過於自由」,聽來觸目驚心;努力40年,難道要重回禁錮?全面執政,換來的是民選皇帝,行政專斷、立法唯諾、司法應聲。如果人民不能相互傾訴、彼此說服,就只能拚個你死我活;難道臺灣要淪爲北愛爾蘭、賽浦路斯、斯里蘭卡,那種撕裂、流血、內戰的命運?

終究,言論自由是凝聚生命共同體的必要條件,要是臺灣內部無法跨越鴻溝,又如何跟中國和解?(作者爲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暨發展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