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檢撈2300萬!品德操守被列「足以楷模」 黃國昌斥:離譜
前臺灣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收賄2300萬元,最高法院27日判刑12年定讞。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查了陳玉珍過去的考績,品德操守的部分還被列爲「足以楷模」等級,讓他覺得非常離譜。
陳玉珍自1999年起任職宜蘭、板橋地檢署及高檢署期間,6年半內向賭博電玩業者施永華收賄79次,金額2300萬元,被稱爲「史上最貪得無厭的司法官」。當年檢方查出,施永華爲求陳玉珍包庇,自1999年12月至2006年6月,按月行賄25萬元給陳玉珍;陳玉珍就利用檢方對同一被告「後案並前案」的分案漏洞,將施男所有案件轉由她偵辦,再濫權不起訴,護航施永華。
黃國昌表示,查了一下這個「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的資料,發現她從升上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到再晉升高等檢察署,在貪污索賄期間,歷任首長都給予甲等考績,「更離譜的是,她的品德操守項目,列爲『足以楷模』等級」。
網友看到黃國昌的貼文後留言,「那些長官要一起查一下」、「貪污的楷模」、「她的長官都是些什麼人呀...」、「到底是誰瞎了眼?」
▲黃國昌怒斥最貪女檢。(圖/翻攝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