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18克大麻判關18年 法官被斥「離譜」

美國有些州已經可以合法大麻,雖然如此還是有一名男子因爲藏有18克重的大麻,被判監禁18年,且不準假釋,而這個判決,讓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認爲同僚離譜,做這種判決只是在浪費社會資源

警方在2013年搜查被告女友房屋時發現這些大麻,裁定被告霍華德(Gary D. Howard)藏有大麻,認爲他意圖發給他人,法官在2014年判處他爲累犯,之前霍華德2008年曾藏槍被捕。

哈佛學院公平處罰計劃主任史密斯(Rob Smith)表示,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做出這些嚴厲的判決將使其他州感到尷尬。

首席法官約翰遜(Bernette Johnson)表示,法院對這麼少量的大麻,最多隻能製作18支大麻香菸,卻將男子長期監禁,這是「荒謬」和「可笑」的決定,更質疑,霍華德的判決是否因爲每克大麻判囚一年。

她強調,因爲這小量的大麻,州政府卻要以每年約23000美元(約臺幣70萬)的開支監禁被告,總共花費超過40萬美元(約臺幣1200萬),卻對社會沒有任何助益,只會進一步加重經濟困境納稅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