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8年妻控夫逼她離家出走 法官大逆轉認證:丈夫纔是苦主!

法官認爲應由妻子負較重責任,駁回休夫之訴。(圖/記者陳凱力攝)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結婚18年的陳婦指控丈夫林男強逼她3度離家出走,情緒管控出了大問題,憤而向新竹地院提訴請離婚之訴,不過新竹地院法官調查後發現是陳女自己拋夫棄子,讓他獨自1個男人帶3個小孩,相當很辛苦,陳婦應負較大的責任,因此駁回陳婦之訴,不準休夫。

與林男結婚18年、育有3名子女的陳女向法官表示,近年夫妻生活理念不同,不斷爭吵,2人感情已消磨殆盡。尤其林男常常情緒管理不當,嫌棄她,讓她自覺一無是處,經常言語霸凌,也曾經因爲吵架而摔東西;還曾3度趕她離家。

2017年情人節丈夫到孃家請她回家過節,但夫妻纔講沒幾句話,2人又吵架,老公還氣得打破玻璃,讓她無法忍受,憤而提出離婚之訴,並要求法官將3個孩子監護權判給她。

林男向法官說,妻子總爲一些小事生氣,他詢問妻子原因,但她都不回答、擺臉色,或是講話小聲,情緒控管不當者並不是他,而是妻子。

妻子每每離家後,他就不斷求和、致歉,但她卻拒接電話,也不願溝通。2017年情人節時,他準備一束花到妻子孃家,想接她返家,承諾讓她管錢,由他接孩子上下課,但她還是很不客氣過程中他一時氣憤,把玻璃打破,但已於婚姻諮商時向妻道歉。

他說,妻子離家期間,他努力維持家庭正常運作獨力照顧子女成長,賺錢付所有費用,並學習與妻溝通技巧,還將孩子的生活安排好纔去兼職,把生活重心擺在家庭,且安排夫妻一起帶孩子到臺北香港旅遊,他已盡最大力量維繫婚姻,夫妻間並不是無法回覆關係

法官審酌,陳女離家3個月,林男除須單獨扛起家中經濟重擔外,還要照顧3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責任,身心壓力極大;情人節當天就妻子是否返家一事也妥適溝通,甚至再起口角,一時情緒失控而打破玻璃,實難以苛責,不能就單一事件而認定2人的婚姻發生重大破綻

法官調查發現,2人分居原因是陳女認爲先生難以溝通,自行決意離家,並非被趕走,而法官認林男已努力積極修復婚姻關係,就算婚姻已生破綻,也是因爲陳女任意離家,不願共同面對婚姻問題,輕言放棄所致,應由陳女負較重責任,因此法官不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