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怒!撞死人也無所謂? 胡家瑞撞清大生判刑18年

林仲桓被捲入車底當場被拖行近100公尺才落地,胡家瑞稱當時不知道撞到人。(圖/資料照)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胡家瑞被控撞死清大物理博士生林仲桓,加上持有非法槍械,臺北地方法院判刑18年,法官認爲,胡家瑞自始至終都否認殺人,且基於一種「撞死人也無所謂」不在意的心態,導致林仲桓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另一名許姓女子則是左膝蓋受傷。

2016年6月22日晚間近12點,胡家瑞開車行駛新店中興路烏來方向,在到民權路交叉口時,明知闖紅燈違法,卻依舊加速踩油門直闖,且違規左轉,直接衝撞正在過斑馬線的林仲桓及許姓女子。林仲桓被車頭撞擊後趴在引擎蓋上,捲入車底拖行近100公尺,才摔落地面。許姓女子則是因爲雙手撐着車身沒有倒地,逃過一死,但左膝蓋被撞傷。

▲爲了湮滅證據,胡家瑞燒燬清大博士生林仲桓的筆記型電腦。(圖/資料照)

不過胡家瑞始終否認殺人,辯稱沒有闖紅燈、沒有發現撞到人,自己又患有精神疾病,開車前有吃藥;但法官從監視器證人證詞,確認胡家瑞根本在逃避責任,更沒有吃了藥視線不良的狀況,何況撞到行人發出巨大聲響,駕駛人不可能沒聽到。

因此法官認爲,胡家瑞根本是抱持「撞死人也不在意、無所謂的心態」在開車,非常不負責任、輕率韌性,明顯有殺人故意,又「沒有勇氣面對自己的人生被害人家屬司法審判,非常可惡,要給予嚴厲的懲罰。」

不過法官也認爲,胡家瑞患有失眠等精神症狀,雖然審理中始終推卸責任,但仍持續就醫,並有家人陪伴,相信仍有修正機會,希望以有期徒刑的方式,讓林仲桓在監禁時間裡,確實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爲,不再合理化自身偏差行爲,學習尊重他人及自己的生命,對自己的行爲負責,因此殺人罪部分,判刑14年10個月,非法持有改造槍枝部分,判刑3年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期18年。

▲法官認爲,胡家瑞根本是抱持撞死人也無所謂的心態開車,撞死人後又推卸責任,因此殺人罪部分,重判14年10個月有期徒刑。(圖/記者張曼蘋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