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技工被惡意調職、逼退!發憤苦修法律 成功告倒老鎮長

▲女技工不滿鎮長強迫她調職退休,自己苦修法律告倒對方。(圖/翻攝自Google街景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縣美鎮一位69歲林姓女子2014年時,對時任和美鎮長王水川提告僞造文書指控王水川爲了安排自己媳婦外甥女進入公所任職,竟然把她從財政課降調去清潔隊,還逼迫她提前4個月退休離開。林女爲了替自己討回公道,高中肄業的她自學法律提告,最後也成功獲得勝訴拿回損失

根據瞭解,林女自從1965年開始就進入和美鎮公所服務,因爲政府2001頒定國家人事精簡政策,所以她的技工職缺遇上有人退休就不補職缺,但是清潔隊是附屬機關屬於例外,結果王水川2013年12月爲了安插任職工友的媳婦晉升技工,竟然就把她的職位調去清潔隊,但是她堅持不服從繼續在財政課工作

林女表示自己原本應該在2014年7月16日屆齡退休,但是王水川卻逼她在3月17日提前4個月退休離開,並且又另外找來外甥女進入清潔隊工作,遭鎮長「弄掉」她聲淚俱下到公所政風室求情,但是公所不但沒有任何處裡,還要她領清潔隊退休金,「我一輩子是公務員,從來沒有待過清潔隊」令她非常生氣

林女表示自己被迫退休離開公所之後,便開始去東海大學地政班修習民刑法,下課回家就閱讀民刑法的相關書籍,接着2014年6月就自己寫訴狀,對和美鎮公所提告「僱用關係」之訴,2014年10月提告王水川僞造文書罪,並且北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和監察院陳情。

林女雖然不能像律師一樣引經據典辯論,但她表示只是想把心中的苦跟過程,親自向法官如實陳訴。彰化地院法官2015年4月判決案情,認爲林女退休時間應該在7月16日,因此判決和美鎮公所敗訴,公所必須賠償林女16萬元應得薪資獎金,並且退休金也必須照實給付。

至於提告王水川僞造文書案,監察院2017年10月認定王水川僱用三等姻親,已違反公開甄選及迴避原則,因此彈劾了王水川鎮長職位;彰化地院2017年12月也認定王水川涉犯僞造文書罪,判決王水川1年2個月有期徒刑,並必須向公庫繳交80萬元罰金

林女得知判決結果後說,「司法總算交代,但我認爲此案鎮長可緩刑,判太輕,決定再上訴」。對此,王水川也表示,依地方制度法「公所人事調動」是鎮長職權,而且清潔隊的當時工作準則規範要回避三等親,因此安插親信根本是無中生有,當初只是想替公所爭取缺額,結果卻被判刑相當冤枉決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