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被壓地上性侵…勇敢痛寫過程 嫌判3年「動機」讓人怒爆

▲女學校社團活動結束,遭嫌犯盯上。(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一名女大生16日匿名在Dcard po出自己被性侵的恐怖過程,尤其嫌犯犯罪的理由,更令人髮指。至今還有後遺症的她,告訴大家「不要讓自己暴露於危險下」。許多網友看了也氣憤熱議,文章也登上Dcard 熱門討論前10篇,有人痛罵「妳很勇敢!加油!謝謝妳發文提醒大家」。

女大生因爲近日看到幾篇女孩們被騷擾的事件,心理很難過,於是分2篇自白自己的被性侵的案件「爲什麼有些變態要做這種事?今天如果換成他們的女友或女兒被這樣對待,不知道作何感想?」她表示去年10月30日凌晨2點半左右,自己因爲是學校社團幹部,辦萬聖節活動讓學弟妹參加,當天的活動結束後,一羣人到學校附近小吃店開慶功+檢討會,直到凌晨2點半才各自解散回家

女大生當晚因爲沒有機車,於是請一位女性友人載回學校社辦道具,途中在學校西側門外公車站,「看到那個變態,他一個人坐在摩托車上滑手機,我們騎車經過時和他對上了眼,但也不以爲意,想說他應該是在等人吧,畢竟滑着手機在打字的樣子……。」

因爲不想麻煩朋友,即使朋友問需不需要陪,女大生心想「這麼晚了我怕麻煩她,(租屋處)又想說在學校外面嘛,腳踏車騎快點,10分鐘的路程而已,所以婉拒了,後來離開時,一樣在公車站那邊看到那名男子,我心想他這麼晚等人真辛苦。」

女大生自行騎腳踏車回校外的租屋處,沒想到離家不到500公尺時,看見剛剛那位男子,正疑惑他怎麼跑到這邊「結果就是這個瞬間,他衝了出來一把抱住我,把我從腳踏車上拖到地面,開始用手狠狠搓揉我胸部,親我脖頸,掀起上衣拉扯胸罩,我嚇得放聲尖叫,他便捂住我的嘴,把我的頭用力按在地上,接着他試圖脫下我的褲子,我不停掙扎……。」

最後男子用手指強插入女大生陰道性侵,「那個感覺我想我永遠不會忘記,是多麼冰冷又噁心,我還是不想放棄掙扎,努力想舉起腳踢他的下體,糾纏了一陣子實在無法讓我就範,也可能怕剛剛的尖叫引來附近鄰居,最後他放棄侵犯我,然後蹲在一旁不知道在幹嘛。」

▲女遭男強行壓住伸狼爪指侵。(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女大生怕得逃走,用最快的速度騎腳踏車逃離,也不敢直接回家,又騎了1公里多到一家超商報警。後來警察來了,帶女大生回現場,拍了幾張照片,現場搜索沒有找到嫌犯,便回警局筆錄

警察聯繫在同個縣市念另一所大學的女大生妹妹,妹妹半夜知道後,哭得比當事人還慘,「那天晚上我就在警局過夜,到了清晨一位警察伯伯載我到醫院驗傷(後腦瘀傷還有背部多處挫傷)還有采集DNA,等到一切暫告段落再載我回家,我妹妹也在這時搭公車到我租屋的地方。」

警方後來依車牌,很快鎖定嫌犯給女大生指認,最後她從幾張照片中,挑出兩張可能很像當天嫌犯的長相照,警察稱讚應該就是其中一個沒錯,因爲他們兩個是兄弟,證明指認方向是對的。

過幾天再到警局看監視器,女大生才發現其實她逃跑不到300公尺,嫌犯其實騎上摩托車,還尾隨約7~800公尺,「還好我是選擇到超商報警而不是直接回家,所以夜晚只有幾盞路燈的情況,不要以爲安全而放鬆警戒。」警方也依各種證據逮到嫌犯。

接下來就是冗長的司法過程中,女大生第一次出庭描述事發經過,「描述時儘量把所有細節都回憶出來,包括我第一次看到他是在哪裡,發生的路口是哪一條,還有他侵犯你時的順序。雖然回憶這些很痛苦,可是爲了給自己一個公道,一定要努力面對。」

之後一審判決,媽媽和他們達成民事的和解,刑事的部分則是判決嫌犯必須處3年7個月有期徒刑,對方不接受上訴,所以上個月(今年7月)女大生又再被傳喚出庭,過程中檢察官很兇悍舉證,表示犯人再犯率很高等等,法官對犯人也很兇,我不清楚是南部的法官比較兇還是對於這種案子他們都很痛恨?總之結果是「上訴駁回」,維持原判3年7個月有期徒刑。

最後女大生收到判決書,上面寫着關於犯人的資訊還有「犯罪動機」,沒想到犯人生日竟然和女大生同一天「這真是過分的巧合,我想以後每次的生日都會讓我回想起有個人對我做的事情吧……更過分的是,他的犯罪動機,根據他的說法,他之所以會在路上隨機對陌生女子行兇,是因爲跟父親還有女友吵架了,爲了氣他們,所以他犯案,這簡直就是不可理喻,你心裡不舒坦就可以毀了別人的人生嗎?」

女大生說自己比較幸運沒讓他做完全套,但仍然有很深的陰影,現在不管在路上,只要在家門外發現有人盯着看,都會緊張到想要立刻回家躲起來,上次客運上有人從座位上轉身看,她差點嚇到不行。

女大生勇敢地說,「我們只能選擇向前走,努力不要再活在陰影中」她也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女孩們「對自己多一份保護,儘可能不要讓自己暴露於危險下,不要覺得那麼多人機率那麼小,發生後千萬不要害怕,再怎麼慌也要鼓起勇氣報警。也不要覺得自己髒,想要清洗身上痕跡而破壞證據。」

最後女大生說「一定要記得嫌犯的特徵,還有事發的時間地點。發生後不要馬上回家,直接就近的店家尋求庇護。警局做完筆錄後,到出庭前會有蠻長一段時間,可以的話自己再寫一份事件經過,避免時間一久記憶有缺漏。到時候直接拿這份文件當報告最精準,也可以不用一直回憶當時的狀況,讓心靈二度傷害。」

網友看完超心疼,氣罵「三年刑好少,真的很可惡」、「可以給妳一個擁抱嗎?」、「真的很心疼遇到這樣的事,也謝謝你再次回憶打出來,讓更多人知道危機發生時,該怎麼處理!」、「世界上神經病真的很多」、「妳真的很勇敢,勇敢的讓人好心疼」、「之前被摸屁股……可是我不像原Po這麼冷靜」、「真想把他的雞雞拉到他屁眼裡去,讓他自體回收」、「看了好生氣!!!這個社會怎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