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和解仍遭重判4年 知情人士曝關鍵

鈕承澤性侵和解仍遭判重判 知情人士關鍵(圖/ 取自中時資料庫黃捷攝)

名導演鈕承澤因性侵《跑馬劇組助理,儘管案件審理期間以「7位數高額賠償達成和解,但今(14)日臺北地院合議庭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有知情人士出面解釋這不代表和解沒幫助,判刑4年已算是減刑結果,而判刑與否其實關鍵在於女方

2018年11月鈕承澤遭指控性侵《跑馬》劇組女助理,開庭時認錯不認罪,堅稱喜歡女方,對方也清楚兩人會進一步發生關係;在審理期間,辯護律師也表示本案調解成立,鈕承澤已賠償女方「7位數」金額彌補身心傷害,因此判法官予以緩刑。

合議庭根據相關證人證詞釐清鈕承澤和女助理平時的關係,僅止於工作上,並非他所說的「有曖昧情愫」,認定他只是爲脫罪找藉口;而鈕承澤強迫女助理髮生性行爲時,對方做出明顯反抗動作,確定鈕承澤不可能不知道女方不願意,最後卻還是繼續強暴她。

檢方認爲鈕承澤非真心認錯,所以求刑3年4月,但臺北地院合議庭認爲太輕,決定判刑4年刑期;鈕承澤對此則表示,會透過律師遵期上訴。不過,外界會質疑和解沒用,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律師包盛顥則說,「儘管判決沒達到緩刑目的,但判刑4年已是法官考量後的刑度」,並提到法官判刑的關鍵是在於被害人是否願意原諒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