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 全教總:補償金應具公平性

全教總今(13日)召開記者會,主張年改應具公平性。(圖/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提供)

記者陳詩璧臺北報導

年金改革問題要怎麼改,各界看法不一,今(13日)上午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召開記者會,談到此事,全教總仍呼籲立法院臨時會排入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具有的新、舊制年資所設立的「補償金」可望被重新討論。

全教總一貫立場是主張年改應具有公平性,不管是已退、未退都要有一致的標準,目前年改法案中,針對新、舊制年資的「補償金」是調整成108年6月30日退休者,可以全額領取,但108年7月1日以後的,卻一毛都領不到。全教總認爲這是不公平,如今,立法院臨時會已排入修正條文,但全教總希望該條文在修訂時可以更完全,不要有不公平的現象

全教總分析,「年資補償金」於民國85年2月1日實施新制時,因舊制前15年,每年的給付率是本俸的5%,而新制改爲本俸的二倍*2%,意即本俸的4%。爲了補償這1%的差額,對於當時仍在職屬於舊制年資不到15年的教師給予「補償金」的設計,並在法律中明定。此次年改對於「年資補償金」所訂定的條文是在108年6月30日已前退休者,可以結算金額,一次全部領取。但對於108年7月1日以後退休者,卻是完全取消,一毛錢都領不到。形成已退者全領,未退者全無的不公平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