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報稅仍爲舊制版本 年收入低於30.6萬元纔是免報稅
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院會18日三讀修正通過稅改條文,自明(2019)年5月申報期開始,年收入低於40.8萬元的上班族免申報並免繳綜合所得稅。不過,今(2018)年5月申報所得仍爲去(2017)年的收入,因此去年年收入若高於30.6萬元者仍須在今年5月申報繳稅。
針對今年5月報稅部分,申報綜合所得稅須用3步驟來計算,第1步應計算出自己的綜合所得淨額,接着第2步以綜合所得淨額對應級距,計算出應納稅額,最後第3步以應納稅額扣除扣繳稅額及可扣抵稅額,計算出實際繳納稅額,而今年申報的基本繳稅門檻爲30.6萬元,若低於該數值則免繳免申報。不過,若是在稅改上路後的明年5月申報,則是年收入高於40.8萬元才須申報並繳稅。
稅捐稽徵人員指出,各界最常混淆的報稅事情爲年份計算,例如今年申報的綜合所得稅,就是申報去年1-12月的所得,與今年的所得並無關係,有時民衆會誤以爲是去年4月到今年4月,「考量到所得資料的更新速度受限及計算,所以還是以完整的1月到12月計算。」
首先,申報綜所稅需計算出第1步的綜合所得淨額。綜所淨額是以所得總額依序扣除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所得總額則包括營利、執行業務、薪資、利息、租賃、交易、競賽、中獎、股利等各項所得。不過,由於股利收入部分須看各公司的股權分配情況,因此變項較多,且稅改後的雙軌制也與今年報稅故本相差甚遠,本媒體將再做另一專題報導,此篇暫以其他收入計算之。
在個人免稅額部分,若個人低於70歲則爲基本的8.8萬元、若是扶養的親屬或自己超過70歲則免稅額爲13.2萬元。這個部分不論是今年申報或是明年申報都一樣,並未受到稅改影響。
標準扣除額部分,若自己未婚,今年5月申報的版本爲9萬元,夫妻可合併以18萬元申報。不過,若是明年5月申報,則標扣額爲12萬元、夫妻可合併以24萬元申報。
特別扣除額部分,則分爲6類,若同時符合要件,可合併使用。包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今年申報版本額度爲12.8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今年申報版本額度爲12.8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額度爲27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額度爲2.5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今年申報版本額度爲2.5萬元)、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額度不得超過申報的財產交易)。值得注意的是,稅改後,若是明年申報,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皆由12.8萬元提升到20萬元,另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也由2.5萬元大幅拉高到12萬元。
由於今年5月申報的版本仍爲12.8萬元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和2.5萬元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等於稅改的扣除額紅利,得等到明年5月報稅纔可享用。
第2步的應納稅額部分,則是配合綜合所得淨額的課稅級距,若綜所淨額是54萬元以下,因應稅率皆爲5%、54萬元至121萬元則爲12%,最高的個人綜合所得因應稅率部分,今年5月申報版本仍爲45%、明年纔是40%。另外,綜所淨額超過54萬元皆須扣除對應的累進差額。
計算出應納稅額後,即可做第3步試算實際繳納稅額。若有已扣繳稅額、投資抵減稅額、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大陸地區已繳所得稅可扣抵稅額,用應納稅額扣除上述抵減稅額後,即爲綜所稅實際納稅金額。
舉例而言,假設未婚的職場新鮮人小華去年6月從大學畢業、7月就職,薪水爲6萬元,在沒有其他收入的狀況下,小華的2017年所得總額即爲6萬元月薪乘以6個月,36萬元。小華若今年5月做綜所稅申報,他的所得總額爲36萬元,先扣除每人8.8萬元的個人免稅額、再扣除標準扣除額未婚的9萬元及薪資特別扣除額12.8萬元後,即爲小華的綜合所得淨額,等於36萬元扣除30.6萬元後的5.4萬元。而應納稅額部分,由於小華的綜所淨額小於52萬元,對應的稅率爲5%且沒有累進差距,因此小華的應納稅額爲5.4萬元乘以5%、即爲2,700元。▼今年5月報稅是申報去年所得,因此仍爲舊制計算,圖爲計算稅目示意圖。(圖/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