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一人分飾兩角 扮按摩館股東詐財女員工 遭判刑6月GG了

高等法院(陳志賢攝)

洪姓男子一人分飾兩角,分別假冒北市某高檔SPA按摩會館股東「Leo」、大客戶阿平」,向會館女員工佯稱要討「阿平」歡心,可協助她投資入股會館,不但誘使女員工3度找姊妹淘到摩鐵陪唱,還騙走她48萬元現金。高等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洪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洪男知悉北市某高檔SPA按摩會館服務人員多爲年輕女性,涉世未深,認有機可乘,2016年8月22日晚間致電會館,佯稱他爲會館高層櫃檯蘇姓女員工上當,誤認洪爲會館陳姓大股東「Leo」。

洪向蘇佯稱,要指派她負責接洽會館大客戶「阿平」,並表示若她能順利討「阿平」歡心,可協助她投資入股會館,要求她拿現金給「阿平」以示誠意。

蘇女自2016年8月25日起,在桃園交流道、新北市銀行分行門口多次交付現金給假冒「阿平」的洪男,甚至蘇爲討好「阿平」,3次找女性友人到桃園摩鐵陪洪唱歌事畢再給現金。

洪另於2016年9月7日、8日假冒「Leo」指示蘇女,指「阿平」一週內將匯足款項,要她聽從「阿平」要求,匯款至指定帳戶,蘇女被騙匯款3次共1萬7000多元,總計詐騙蘇女48萬多元。一審判洪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洪上訴遭高院駁回,被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