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環保局101至今罰肉品市場11次 罰金共280萬元

南市環保局針對活性污泥池有一未標示管線連接至場區後方,該管線現場並未使用,責請業者將該管線拆除。(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16日晚上針對議員關切臺南肉品市場安南廠疑似偷排廢水案件,環保局說明指出,如接獲偷排廢水陳情案件,均會盡速前往查覈,如廠內埋有暗管排放廢污水,經查獲屬實,環保局將秉公處理依法開罰。

環保局說,106年共接獲13起有關臺南市肉品市場安南廠之陳情案件,多次稽查均未現有異常排放情形,僅106年1月1日接獲陳情安南廠排放廢污水,稽查人員立即前往該廠放流口採水送驗,檢測結果已超過管制標準,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7條(罰6萬至2000萬元),已裁處新臺幣199萬8千元並限期完成改善。

106年4月1日凌晨1時48分,陳情安南廠藉暗管偷排廢水一案,稽查員當時正於歸仁處理掩埋場火災事件先電知情人知悉,再次接獲陳情電話後,稽查人員儘速趕往現場,於當日凌晨2時55分到場查察,沿廠區周圍之嘉南大圳巡查每支排水管,均未發現有異常排放之情事列管之放流口亦未見有排放廢污水,因當時已近凌晨3時,因怕打擾陳情人休息時間故未及時回覆陳情人。

106年5月11日於14時安南區肉品市場稽查,稽查時現場放流口有廢水排放中,當日肉品市場未營運(未屠宰豬隻),廢水設備運作中,現場於放流口及進流渠採集水樣一組,檢測項目爲SS、COD、氨氮、BOD,檢驗結果預計2星期內出示檢驗報告,如放流水超出放流水標準者,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告發處分。另查覈該場許可文件內容,發現活性污泥池有一未標示管線連接至場區後方,該管線現場並未使用,現場責請業者將該管線拆除,業者立即派員將不明管線拆除。

環保局16日針對李中岑議員質詢肉品市場廢水繞流口排放處附近土壤,進行採集表土約15公分實驗室分析,分析重金屬計有銅鉛鎘鉻鎳鋅汞砷8項,預計2周內出具檢驗結果;倘檢測結果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者,將列管並依法命汚染行爲人改善,若超過土壤污染監測標準,且未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者,將依法定期監測。

環保局強調,環保局101年迄今對肉品市場安南廠共開罰11場次,罰鍰金額約280萬元,曾要求其回收水設置系統、管線流向標示、自動監測設施或繞流排放行爲等逕行改善完成。民衆如再發現有非法偷排情形,請立即通報環保局派員處理,環保局發現違法行爲均會依法處分,絕不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