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排班!運輸業反彈 「7休1」轉彎等新裁量基準再上路

▲經過跨部會議後,政院決議延後新制至10月1日再上路。(資料照/記者李鍾泉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政府原訂8月1日起實施「7休1」新制,強制勞工工作7天內就必須休假1天,不得連續上班,但引起運輸業反彈,認爲將造成減班壓力行政院長林全邀集交通部勞動部進行跨部會議,強調以勞工身心健康爲優先考量產業衝擊需面對,因此新制將推遲到10月1日上路,勞動部需在2個月內提出新函釋、補強目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疑義

「7休1」新制原預計8月1日上路,勞工每上6天班,就得休1天,運輸業者包括客運公車等首當其衝,將面臨排不出班的問題;業者則宣佈,8月起將合法減班,而在連假期間,國道客運也難以提供加班車

面對新制遭反彈,林全30日上午受訪時強調,將由勞動部進一步研究是否有彈性處理方式原則是必須保護勞工,讓勞工有充分休息時間,隨後結束金門視察行程趕返臺北召集相關部會進行研討

行政院晚間表示,因應新制即將上路的衝擊,政院在數週前已召集交通部與勞動部進行現狀盤點調查分析研擬因應方案,目前的補救方案爲勞動部應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訂定適用現行勞基法》36條之裁量基準,在2個月內發佈解釋性裁量基準,也就是新制將延後到10月1日才實行;訂定裁量基準時應同時考量涉及公衆生活便利或配合政府政策公益活動之某些產業勞工,在確保勞工身心健康的前提下,給予彈性連續工作天數安排。

至於公共運輸業、旅遊業媒體業等特殊行業是否採彈性工時,行政院跨部會議目前沒有明確結論,行政院僅表示,會再會同相關機關進行了解與溝通,在確保勞工權益前提下,給予「特殊考量」。

▼新制規定勞工工作7天內需要休息1天,對於可能面臨減班危機,運輸業者大爲反彈。(圖/記者季相儒攝)

勞動部長郭芳煜說明,內政部過去在1986年曾做出函釋,解釋「7天中應有1天例假」的規定,可酌情調整,意即勞工可將例假放在任7天週期的頭與尾,形成可連上12天班仍不違法狀況;但勞動部在6月底宣佈8月起將廢止此函釋,若勞工連上7天班,可處2到30萬元罰鍰,此舉卻引發部分客運、媒體業者反彈。

郭芳煜指出,在廢止函釋後,在沒有新的令釋情況下,迴歸母法《勞基法》第36條,發現僅規定勞工每7天中要有1天休息,但勞工可以將這1天假放在7天週期的「第一天」或者「最後一天」,如此一來,依然沒有明確規定勞工工作6天后應該休息1天,最後還是可能出現連上12天班卻仍不違法的情況,因此,召集會議最後才決議,勞動部需在2個月內透過發佈解釋性裁量基準,以確保勞工權益,「7休1」改延至10月1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