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上班12天」運輸業鬆綁七休一  提案已送勞動部

勞基法新制即將上路國營運輸業目前已向勞動部提交七休一鬆綁。(圖/本報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新制將在3月正式實施,針對最具爭議的34條「輪班間隔」與35條「七休一鬆綁」,勞動部近日召開首次諮詢會,昨日對外說明,目前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已正式提出申請公文,提報適用放寬彈性行業別,不過相關內容尚未定案,仍在進行討論。

勞基法修正案本月10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明訂「七休一鬆綁」、「輪班間隔例外8小時行業」的把關機制。根據聯合報報導,勞動部29日首次召開勞資諮詢委會,交通部、經濟部、衛服部、文化部已正式交遞公文,其中經濟部爲配合運輸船期與冷凍效期,提報冷凍、蔬果食品業放寬七休一,最長可連續上班12天;交通部方面臺鐵希望爭取輪班間隔從目前的11小時放寬至8小時,汽車客運貨運業在重要年節疏運期間,也可鬆綁七休一。

▲勞基法三讀,七休一四個例外。(資料來源:勞動部,記者整理

勞動部主任秘書陳明仁昨晚表示,目前已知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有交遞公文,至於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希望放寬限制的產業別內容,目前一切沒有定案,勞動部仍須與勞資政學一同進行相關討論,審查後並進行公告纔可適用,對於記者再追問相關內容,只透露國營運輸業是由交通部所提出。

勞動部日前表示,七休一例假之排定,仍以勞工不得連續逾6日爲原則,絕非全面放寬讓所有事業單位均得調整例假,僅允許「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等4類特定情況,於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及勞動部指定之行業,始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彈性調整例假。勞動部長林美珠10日強調,允許鬆綁的是「例外」,例外不會變原則,不可能因行業別開放,而會以特殊工作對象及特殊狀況工作樣態作爲依據,屏除社會大衆未來將會在此兩項條文後門大開」的疑慮。

▼勞動部表示,各主管機關所提交內容目前仍在進行討論,一切尚未定案。(圖/本報資料照/記者葉佳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