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撂ABC騙女進飯店 強迫朗讀再性侵重判8年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擁有碩士學歷陳姓男子英文向一名女子搭訕,趁帶至飯店強推女子進客房內,逼迫朗讀書籍還性侵,開庭陳男反控對方援交要求加價10萬元,又嫌對方太醜激不起他的性慾法院二審維持一審認定,判他8年徒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擁有碩士學歷,擔任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民國101年間在臺中以英文向一名女子搭訕,佯稱自己來自美國,要求女子協助他將外套送到某名牌專櫃修改,雙方留下連絡電話

事後陳男約女子見面,趁帶她到飯店房間門口時,強推女子入房,壓制強吻侵犯,並以「kill you」等語威脅女子停止呼救,甚至要求取書朗讀,持剪刀恐嚇強制性侵。女子負傷乘隙逃出,透過電話向友人求助,經飯店警衛協助脫困報警

陳男否認強制性侵,先指控女子援交完後,要求他加價10萬元未果因此提告,後又改稱女子長得太醜,激不起他性慾;另再辯稱兩人是一夜情,他因興奮過度,不慎造成女子瘀青、擦傷。法院一審時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陳男徒刑8年,陳男不服上訴,臺中高分院判處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