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鎖隨機攻擊騎士殺人未遂起訴 法院鑑定改傷害罪輕判

男持大鎖敲女騎士,鑑定後改傷害罪輕判。(翻攝照片)

37歲李姓男子去年3、4月間桃園新竹街頭,隨機持大鎖敲打女騎士,至少有4名騎士受害,桃檢依殺人未遂起訴,建請從重量刑,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爲李男未攻擊要害,且鑑定後罹患精神疾病,改依傷害罪論處,合併執行2年3月。

李男去年3月27日晚間6點多,騎機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普忠路時,見曾姓女騎士在路口停等紅燈,持機車大鎖從後方攻擊曾女背部後逃逸,導致曾女背部挫傷、擦傷。

3天后的晚間8點多,李男又在中壢區林森路,以相同手法攻擊搭乘親友機車的邱姓女乘客頭部肩部,造成她左臉挫傷、下脣撕裂傷2公分左肩挫傷。

警方循線逮捕李男,發現他有竊盜、殺人未遂等多項前科,還查出他另涉2起車內財物竊案,桃檢依殺人未遂、竊盜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被害女騎士都稱被攻擊肩、背,李男並未攻擊到要害或是持續朝要害攻擊,應無致人於死的故意,改以傷害罪論處,且他經鑑定罹患精神疾病,符合減刑要件,依傷害罪判處8月、10月,竊盜分判7月、8月,共應執行2年3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