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詐欺車手開槍打傷員警 殺人未遂、槍砲等重罪起訴

淡水警分局偵查隊李姓小隊長逮捕車手時不慎被搶打中右小腿,士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陳姓嫌犯。(中時資料庫)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偵查隊今年3月拘提一名詐欺車手,陳姓男子假意配合,卻趁隙掏出改造手槍開槍,射中小隊長李宥賢右小腿,所幸手槍卡彈,其他同仁立刻幫忙壓制,士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非法持有制式步槍等罪起訴陳男。

42歲陳男夥同林男、陳男、陳女共組詐欺集團擔任提領車手,去年7月陸續以假交友、假投資詐得40萬6000元,並幫助詐團提領上百萬,淡水警方鎖定陳男等人後,今年3月28日晚上8時許,埋伏在停車場內,趁陳男外出時逮人。

不料,陳男先假裝配合,員警要求他轉身上銬時,竟從懷裡掏出手槍,直接朝小隊長開槍,射中李的右小腿,隨即被在場的何姓、陳姓以及魏姓等人壓制,並從家中、車上搜出制式步槍、改造手槍、衝鋒槍以及各式子彈279顆。

李宥賢證稱,當天槍口距離他1到1.5公尺,瞄準他上半身,未見陳男有拉動槍枝滑套,他聽見槍響後,將陳壓制在地上,才發現右小腿受傷。檢方認定,近距離開槍射擊,已涉犯殺人罪,另外陳非法持有槍枝,都是向綽號「趙經華」的人拿取,提領出來的贓款則是別人積欠的債務,檢察官並不採信,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