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扮假警白嫖流鶯 落網辯稱好玩
26歲陳姓男子和流鶯性交易,說妥先付錢再辦事,價格1000元,兩人返回女方租屋處,陳男卻拿出手銬,自稱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的刑事警察,要移送被害人,房東急撥電話報警,循線將陳男逮捕。
警方說,21日晚間8時許接獲民衆E化報案指稱,有人持手銬假冒刑事警察,員警獲報前往處理,在臺中市中區公園路一處民宅,當場逮捕男子陳○倫(74年次)。
林姓被害女子是名流鶯,今年45歲,她向警方表示,陳男在公園路和她搭訕,談妥性交易價格1000元,兩人要返回自己租賃的住所辦事,當她要向對方收費時,陳男竟出示手銬,自稱是臺中市第一分局的刑警,還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被害人。
林女心生畏懼,請房東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警方立即前往逮捕陳男。林女指出其另一友人也遇過相同事件,警方請友人前來當場指認,確定都是陳男所爲。
陳男向警方坦承犯罪行爲,辯稱只是爲了好玩,纔會鎖定流鶯爲目標,絕對沒有要從事不法,手銬是在情趣商店購買。由於陳男自白所涉犯行,與證人所指述相符合,並有證物手銬一副,已違反刑法158條僭行公務員職務罪嫌,偵訊後,將他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