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辦易付卡轉賣詐團 判刑4年半
劉姓男子與曲姓大陸籍導遊勾結,由曲取得團員入境臺灣相關證件,冒辦臺灣電信公司預付卡門號。劉給予每門號報酬100元,再將門號轉售給詐騙集團等不特定人士牟利。曲男106年間共提供600多個門號,獲利6萬多元;劉轉售門號不法謀利60多萬元。臺中地院依僞造文書等罪,判劉男徒刑4年6月、曲男3年4月。
判決書指出,劉男在105年10月僱用陳姓男子一起到南投縣中臺禪寺等知名觀光點,利用大陸領隊帶旅遊團入境,未經團員同意及授權即擅持相關證件,冒辦取得預付卡行動電話門號,劉男每門號交付報酬100元。
曲姓導遊在106年5月間又帶旅遊團來臺,也申辦了85支門號,但未完成,遭臺中檢警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