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審查遠航陳述書 學者籲照規矩來

遠航陳述書明天審查。(鄭任南攝)

遠航復飛不滿9年,幾乎年年發生飛安違規事件,今年3月、4月間就因連續取消航班數超標,日前遭民航局重罰200萬元,未料上週四又突然宣佈停業,隔日再改口稱「烏龍」,再遭罰300萬並擬撤照。交通部民航局明日將審查遠航的陳述書。學者認爲,既然停航事實已在,一切照規矩來。

開南大學空運管理學系系主任盧衍良表示,長期以來,民航局對遠航督導壓力很大,因遠航一直在最低標準邊緣,跟其他航空公司狀況差很多,這次是遠航主動說要停但又違背民航法,既然停航事實已在,一切照規矩來。

盧衍良解釋,民航法規定,民航運輸業在停業或結束營業前,應依法檢附停業或結束營業計劃,經交通部覈准日起60日後,始得停業或結束營業。遠航12日宣告停業,已實質違反法令,就算隔天改口,前後時間很短,但政府機關仍須依法行政,即使最終不以民航法要求遠航重新申請籌設,也必然會依據遠航呈報的資料來實質審查,在完成審查前,各界都不宜未審先判。

盧衍良指出,復飛兩大關鍵在於「財務」與「飛安」。盧衍良表示,遠航一直有可用流動資金偏低的情形,儘管民航局持續按月定期、不定期追蹤,由於遠航資產仍大於負債情況下,過去只能准予經營,如今遠航因資金不足而宣佈停業,坐實過往流動資金偏低存有營運風險的情況,若想重新營業,遠航該如何在資金流動部分說服主管機關放行纔是關鍵。

此外,盧衍良表示,遠航的麥道機隊老舊,變成「飛安」隱憂,近年雖然不斷提出引進噴射客機計劃,但始終未能實現,期間還與ALC租機公司發生合約糾紛,經美國一審法院判決敗訴,須賠償近十億元,遠航已上訴,但如不能提出強而有力的論述說服二審法院,這十億賠償的不確定因素,也應該納入財務面一併考量

盧衍良表示,航空業涉及法規層面甚多,經營者心態至爲重要,如不能有厚實肩膀基層依靠,員工面對不可知的未來也無法安心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