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市場買誤買河豚煮湯 下肚30分鐘就中毒

地方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縣衛生局近日接獲醫院通報民衆疑似誤食河豚導致食品中毒就醫,衛生局表示,民衆繫於市場購買不明魚類返家自行烹煮,食用30分鐘後即產生脣舌發麻手麻症狀,因症狀持續加重且食用者均有相同症狀,家人才察覺該魚類應爲河豚而儘速前往就醫,目前狀況好轉,但仍留院觀察中。

衛生局除派員前往醫院瞭解案情並請將食餘檢體送驗外,也前往該市場稽查,雖現場並未見有販售河豚之業者,但仍現場輔導市場內魚販應販售安全且來源明確的食材

衛生局指出,河豚爲暖水性的魚類,分佈於溫帶熱帶和熱帶海域,在臺灣近海有30多種。其毒素爲河豚毒素(Tetrodotoxin),因種類地域季節不同而有毒性強弱之分,其中卵巢肝臟含有劇毒,腸、皮膚含有強毒,也有肉中含毒者。中毒症狀通常在食後10~45 分鐘產生,但也可能延遲至3 小時才產生。至於毒素主要以影響神經系統爲主,常見症狀爲脣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症狀一般不會持續太久(很少超過24 小時),但嚴重時則可能導致複視、無法發聲、瞳孔擴大、眼肌無力、抽搐、血壓下降繼而肌肉鬆弛、橫膈膜運動停止造成呼吸衰竭而死亡,死亡率約爲61%。根據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資料顯示,河豚毒素中毒在97年曾發生過1起,4人中毒;98年2起,13人中毒,在臺灣雖不常見但是卻不可不防。

衛生局表示,國內以往發生的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多因不明瞭自己吃的是河豚,或吃到其他非河豚,但卻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如蝦虎、貝類螺類及不知名的魚種),也曾有因調理不當導致中毒的案例,因爲河豚毒素具耐熱性,無法以加熱方式將毒素破壞。

衛生局劉宜廉局長提醒民衆,預防河豚毒素中毒的方法爲避免食用來路不明,或自己不認識的水產品及加工水產品(如魚鬆、香魚片等),避免食用毒性較大的內臟部位。如果食用水產品後產生上述的中毒症狀,先催吐將胃內容物排出,並儘速就醫,以免因中毒嚴重,造成呼吸衰竭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