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授權爭議 NCC罕見拿出法律規範希望雙方各退一步

民視授權爭議,NCC罕見拿出法律規範希望雙方各退一步。(圖/記者林睿康攝)

記者林睿康/臺北報導

凱擘、臺固媒體臺灣寬頻(TBC)三家MSO業者與民視三頻道的授權費爭議遲遲無法達成共識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1日)再度宣佈,經調處,三家MSO業者和民視同意續行調處並延長授權到4月30日,期間不得有任意斷訊、下架及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情事。不過NCC針對此爭議首次拿出衛星廣播電視法和有線廣播電視法,要雙方各退一步的意圖相當明顯。

在凱擘宣佈去年放棄頻道代理業務後,原本由凱擘代理的民視,並沒有像東森和緯來一樣另尋代理商系統業者洽談授權事宜,而是單槍匹馬自己和系統商談。不過過去只談「民視新聞臺」授權的民視,這次把「民視新聞臺」、「民視第一臺」和「民視臺灣台」3頻道包裹共同授權,讓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者(MSO)大爲不滿,其中包括臺灣寬頻通訊(TBC)、凱擘和臺固媒體三家MSO業者主動向NCC申請調處。

NCC今天(11日)再度宣佈,經昨天(10日)調處後,三家MSO業者和民視同意續行調處並延長授權到4月30日,期間不得有任意斷訊、下架及其他損害消費者權益情事。

不過NCC強調,爲促進有線電視市場健全多元發展、創造多元平臺競爭環境,系統業者應該正視優質頻道的價值,以合理反映頻道內容價值,方能使頻道業者製作高品質的內容,創造出頻道業者、系統經營者和消費者三方受益局勢

NCC表示,經調查,民視新聞臺列爲觀衆最喜愛收視頻道之一,理當有相當授權費用的價值,而系統業者未積極與民視進行授權協商,將可能發生斷訊的情況,是否具備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有營運不當、損害訂戶權益」的疑慮?而民視若堅持綁三個頻道銷售導致系統業者不願接受而下架,是否也具備有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有損害訂戶或視聽衆權益」的疑慮?NCC將就上述資訊不透明部分進行相關調查。

NCC說,平臺業者應提供符合消費者需求的多元內容服務,因爲平臺價值很大一部份取決於內容優劣,唯有鼓勵頻道內容產業投入製作優質節目,纔是平臺發展的核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