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的廣州 如何解決住房難?

民國時期,珠江邊的房屋

清末廣州的貧民窟,《泰晤士報》駐華記者George Ernest Morrison拍攝

廣州市第二勞工住宅,《東方畫報》1935年第32卷第11期

民國後期廣州市政府發行的住房彩票『房屋義賣券』

□李開周

1爲勞工開發集體宿舍——“平民宮”

抗戰後的廣州,鬧起嚴重的房荒。1947年9月的《快活林周刊》上,刊登着這麼一條短訊:“最近廣州也鬧起房荒來,外來旅客想在廣州過夜,如無熟人,很難找到旅館,往往經月開不到房間,只能到疍家船上去……”1947年12月11日的《大報》,還用了一句形象化的說法來描述廣州的房荒:“在廣州找房屋比找工作還難,三個月可找着一項差事,三年還找不着一間房子。”

房荒如此嚴重,民國時期的廣州當局是如何應對的呢?

平心而論,當時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來解決房荒。

早在1930年,素有“南天王”之稱的開明軍閥陳濟棠就給市政部門撥款,在廣州建造了第一座“平民宮”。

這座平民宮其實是爲低收入階層開發的集體宿舍,在1931年8月建成,12月投入使用,共有牀位268張,分爲甲、乙、丙三種。

甲種牀位較爲高級,每半月收一次租金,每次收租2元,相當於月租4元(毫洋,下同)。

乙種牀位較爲低級,也是每半月收一次租金,每次收租1元,相當於月租2元。

丙種牀位是條件最好的,跟旅館一樣按天收費,每天收租2毫,也就是0.2元,相當於月租6元。

1933年,中山大學法學院經濟調查處搞過調查,廣州建築工人月薪在25元到40元之間,油漆工月薪在35元到45元之間,自來水廠的水管工月薪在40元到60元之間,貨車司機月薪在41元到50元之間,電機修理工月薪在46元到50元之間,碼頭工月薪在6元到30元之間,紡織廠女工月薪在11元到25元之間,人力車伕月薪在10元到40元之間。

我們對比平民宮的租金和勞工階層的收入,可以得出一個肯定的結論——他們當中的大部分人都租得起平民宮的牀位。

平民宮只提供牀位,而不提供單間,勞工去那裡租住,生活上會不會感到不便呢?應該不會,因爲根據陳濟棠的設計,那座平民宮居住起來是相當便利的。

第一,每個牀位都配有被褥、枕頭、蚊帳,有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定期更換和清洗,租戶拎包即可入住。

第二,牀位之間設有書桌,房間外面還有儲藏室、閱覽室、浴室、餐廳、小賣部、乒乓球室、公共圖書館,甚至還有一座“平民結婚禮堂”,可供年輕租戶舉行婚禮。

第三,廣州市政府與中山大學合作,定期在平民宮舉辦“平民講堂”,還開辦了“平民幼稚園”和“平民識字學校”,可以讓租戶及其子弟就近享受免費教育。

對於當局的善舉,媒體給予了衷心的褒揚。1930年平民宮動工之時,就有文章寫道:“今天是平民宮舉行奠基禮的日子,在這個隆重的典禮當中,我們對於陳總指揮之關心民瘼,及林市長之悉力經營的精神,應該加以極深的敬禮。”這裡的“陳總指揮”指陳濟棠,“林市長”則指當時的廣州市長林雲陔。僅從爲勞工階層建造平民宮這方面講,這兩個人是值得“加以極深的敬禮”的。

在第一座平民宮建成以後,廣州又陸續建造了其他形式的廉租房。截至1937年12月,本市共有平民宮一座、“平民宿舍”五座、“勞工住宅”四座、“勞工安集所”兩座(見1937年《廣州市財政統計》第32頁)。與此同時,廣州市政府又陸續騰出29所寺廟和道觀,經過簡單改造,又以極爲低廉的租金租給了沒有固定住所的人力車伕。

2用國際援助來緩解房荒

差不多就在廣州平民宮動工的時候,上海市政府也分別在閘北和南市動工興建兩座“平民住所”。這兩座平民住所共有房屋500間,僅限碼頭工人和人力車伕等低收入勞工租住。

1931年1月24日,上海《生活週刊》刊發評論,誇獎上海市政府解決貧民住房難的努力:“市府當局能努力於這種下層工作,腳踏實地的做去,實非空嘴說白話高唱民生者所能望其項背,我們以爲各地市府及行政當局應親爲模範,勿讓上海市府專美。”其實廣州也在搞廉租房,並沒有讓上海“專美”。

繼上海和廣州不斷推出各種形式的廉租房之後,南京、杭州漢口天津青島長沙、鄭州等城市也開始興建廉租房,通常命名爲“平民住所”、“平民住宅”、“勞工住宅”。在廉租房的命名規則、租賃政策和管理制度上,後面這些城市從廣州和上海學習了許多成熟經驗。

但是受當時的局勢和財力所限,廉租房一直處於僧多粥少的狀態,遠遠無法解決大多數低收入市民以及外來農民工的居住需求。以上海爲例,1930年城區人口已經高達300萬人,而在這300萬人當中,從江浙農村和安徽農村涌入並長期定居於上海的農民工則多達130萬人,區區幾百間廉租房,怎麼能滿足這麼多人的需求呢?故此1934年第1卷第4期的《新生週刊》寫道:“三百萬人口的上海,大多數的勤勞大衆無家可歸,住茅棚,睡馬路。”

抗戰勝利後,房荒更加嚴重,各地市政府除了繼續撥付財政資金建造廉租房,又採取了一些新的應對措施,請允許我分別陳述之。

第一項措施:努力爭取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的協助,用國際援助來緩解房荒。

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成立於1943年,正是爲了幫助中國這樣受災嚴重而無力重建的國家而設立的。從1945年1月1日起,國民黨政府就在重慶設立了“中華民國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隨即獅子大開口,向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申請援助25億美元,最後得到了超過9.4億美元的援助(當時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可以支配的全部資金才20億美元)。這筆鉅款的一部分被國民黨用於內戰,一部分被國民黨官僚貪污,也有一部分被開發成了新式的廉租房——“善救新村”。

從1945年到1947年,長沙、衡陽、青島、廣州、上海、寧波、杭州、漢口、天津、柳州、桂林……各地的善救新村陸續建成,在緩解戰後房荒方面確實起到了一定作用。有些內陸城市制度落後,效率低下,無法按照聯合國要求的標準建造善救新村,例如我的老家河南開封,只能用美國無償援助的軍用帳篷(實際上是美軍不用的帳篷)搭建非常簡陋的難民房,但是畢竟爲無家可歸的難民提供了一點點溫暖。

3強令業主出租空置住房

第二項措施:修訂法律,強令業主出租空置住房。

早在1944年6月,抗戰尚未勝利之時,著名作家張恨水就在重慶《新民報》上說:“所謂房荒,只是荒了大多數人,卻有極少數人反有房多照顧不過來的痛苦。”張恨水的意思非常明顯,民國時期所謂“房荒”,絕非所有人的房荒,有些權貴和富豪的住宅其實是多到住不完的。

1930年總第353期《廣州市政週報》上也談過:“本市區域內,何嘗沒有雕樑畫棟的高樓大廈?然而這只是少數人的享受,普通人都覺得這彷彿是土侯宅邸、月宮仙府,自己實在是沒有一些居住的福分。”

按照自由主義經濟學派的觀點,富人如何消費,如何支配自己的財產,如何享用自己的不動產,那都是私人權利,政府無權干涉。但是在上世紀四十年代後期房荒極爲嚴重的中國,由於政界的腐敗極其嚴重,商界的囤積非常惡劣,廣大無房民衆積怨已久,爲了化解民怨,延續統治,國民黨政府不得不在1947年出臺“空屋限令出租”的法令

這條法令的要點是這樣的:“可供居住之房屋,現非自用,且非出租者,該管政府得限期於一個月內,命其出租,自用房屋超過實際需要者,依《土地法》第96條之規定,得限期命其將超出需要部分出租。”也就是說,如果你有兩套住房,目前只住一套,另一套尚未出租,那麼就必須推向市場。如果你只有一套住房,但是面積超大,完全超過了正常需要,也要把這套房子隔開,將其中一部分推向市場。

問題是,這條法令真的能夠實施嗎?甭說在信息技術非常落後的民國,即使到了今天,即使在一些發達國家,也沒有哪個政府能讓這樣的法令落到實處。爲啥?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只要我不想出租自己的房子,就可以不出租,略施小計而已。

有的朋友可能會疑惑:那些有房子多的人,爲何讓房子空着不住又不租出去呢?

原因一點兒也不復雜:人家不想租。爲啥不想租?一是不差錢,不需要那點兒租金;二是國民黨政府爲了保護廣大房客的基本居住需求,刻意打壓房東,結果卻催生了一批地主惡霸似的二房東。二房東沒有產權,但上用白道欺負房東,下用黑道欺壓房客,從中賺取本該由市場手段調節的那筆利潤空間。結果呢?房東沒有得到實惠,房客也沒有減免房租。爲了不挨房客的罵,不惹二房東的麻煩,一些房東真的寧可空着也不願出租。

4 用彩票利潤來建造“庇寒所”

第三項措施:發行彩票,用彩票利潤來建造“庇寒所”。

新中國成立前夕,國民黨政府在各大城市發行過一批福利彩票。看外形,是一種兩指寬、六指長的彩色卡片,比撲克牌小,也比撲克牌窄,就像古代中國的葉子牌似的。正面頂頭印着五個字:“房屋義賣劵”。五個字下面是一幅小小的套色版畫,畫的是都市街景:高樓大廈,寬廣的馬路,馬路兩邊擠滿了因爲國共內戰而無家可歸的難民。再下面印着面值:“國幣XX圓”,意思是要買這張彩票得花多少錢。

像這樣的彩票,在廣州、上海、寧波和西安都發行過,面值大約在法幣幾十萬元上下。

一張彩票竟然賣到幾十萬元,乍聽起來似乎很貴,其實一點兒也不貴——法幣在解放前夕貶值到了姥姥家,1948年花幾十萬元買張“房屋義賣劵”,與今天花幾塊錢買張體彩一樣輕鬆。

買體彩如果中獎獎品是錢,而房屋義賣劵的獎品卻是房子。比如說1948年春季的廣州,花法幣20萬元買張房屋義賣劵,萬一中獎的話,就能得到一幢兩層高、兩間寬、佔地二分有餘的別墅,而且還是位於廣州市區的小別墅。

早在1947年秋天,在上海市政府的策劃下,上海市工務局在上海市區建成了50幢這樣的小別墅,然後配套發行了60萬張房屋義賣劵。也就是說,假如60萬個人買彩票,最後只能有50個人中獎,中獎機率是一萬兩千分之一。這個中獎率接近“超級大樂透五等獎的中獎率,但是獎品卻要誘人得多。你知道,中了超級大樂透五等獎,只能拿幾百塊錢,而中了房屋義賣劵,獎品是一幢別墅……

1949年3月,漢口市政府也發行了100萬張彩票,面值都是“銀幣一元”,也就是花一塊大洋可以買一張,中獎率是兩萬五千分之一,獎品是位於漢口市區的別墅。

這些特殊的彩票在民國有特殊的名稱,通常叫做“房屋義賣劵”,有時也叫“房屋救濟劵”。之所以戴上“義賣”和“救濟”的帽子,是因爲它們確實帶有慈善性質:政府聲明,只要彩票發行收入超過獎品——也就是房子——的市值,就把超過部分拿來給低收入家庭開發廉租房,以及給寒冬季節無家可歸的難民修建“庇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