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月傳》署名權糾紛 將擇日進行宣判

兩岸熱播電視劇《羋月傳》署名權糾紛一案,18日在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庭審理,法院最後決議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原告蔣勝男訴被告王小平東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認爲兩被告侵犯其作爲原着小說《羋月傳》的作者,以及《羋月傳》電視連續劇編劇著作權

原告蔣勝男主要訴訟請求包括:要求被告在電視劇官方海報片花上載明「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停止在電視劇、發佈會、微博等處署名「總編劇:王小平」,要求被告向原告賠禮道歉等。

原告蔣勝男於2015年4月向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但因《羋月傳》尚未播出,案件涉及商業秘密,法院決定待電視劇播放完畢再恢復審理。由於案件複雜,法院先後召開3次庭前會議,組織雙方進行證據交換,並進行侵權比對,18日庭審持續了一天,法院最後決議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