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女分局長吳梅花丟官 警界熱議是縣長劉政鴻塞車出氣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局苗栗分局長梅花日前被調任警政署保一總隊秘書,有人爲她叫屈並質疑「政治介入」,還有警眷上網替她抱屈;縣長劉政鴻強調,吳梅花因春節期間交通疏導、羣衆事件處理等問題,相關業務無法配合首長,因此才建議中央撤換,「與政治完全無關!」吳梅花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說,她不太方便說明什麼,非常感謝外界的關心,過去她一直很努力,將來也會繼續努力。

曾身爲臺灣省各縣市第一位女性分局長的吳梅花,在14日前往保一總隊報到,人事命令約在一週前發佈,由於事出突然,警界不少人私下議論,《警光雜誌》網站的討論區也發言熱烈,認爲她因春節塞車等理由下臺,實在沒道理;還有人諷刺劉政鴻土皇帝,「劉政鴻苗栗之光耶!不可質疑苗栗鄉親,以後道路賭(堵)車,劉縣長開怪手把車剷掉,馬上就不會塞抱怨。」更有警察表示,「改天想要換分局長下臺,站交通崗看見那輛紅色豐田旅車,就讓它塞在路上,看警政署有多少分局長可換。」

不過,也有人表示「下臺的真正原因,當局不要再騙人啦!」,其實跟交通沒有直接關係,「內行的」知道是跟大埔阿媽自殺後幾個老人家縣府抗議舉牌兩次被迫移送地檢偵辦不起訴,以及跟總統選舉集會申請太守法有關。而這樣的說法,有人表示很「吻合」,還明白的說,某候選人在100年9月23日苗栗縣玉清宮與12月29日文山聖帝廟舉辦兩場造勢民衆那麼多,可是竟在室內演講,「吳分局長你也太大膽了,竟然敢不準(準)室外集會。」

也有人就制度面進行批判,認爲這起人事異動是「政治凌駕制度」,因爲「警察之所以能堅持行政中立就是因爲警政人事一條鞭,但冷眼旁觀所謂警政人事一條鞭,僅是警政署掌控全國警政人事的手段而已,碰到地方警政主官管與民代或行政首長有所誤解時,警政署仍選擇屈服政客犧牲所屬。」也有人贊同的說,「只要警察權沒回歸中央,警察就只有捱打的份,地方首長掌握給錢的權力,那位局長敢得罪,警察工作就是狹縫中求生存而已。」

劉政鴻日昨被媒體追問,他原先不願多談這件人事異動,只是強調全案警政署已經有處分,多談論只會傷害對方,但最後還是透露調職原因包括春節疏運期間,省道臺72線在客屬大橋到出磺坑路段嚴重塞車,卻看不到員警在場指揮,連帶影響大湖鄉五叉路口的交通疏導。此外,之前大埔案被告到縣府抗議,警方未掌握情資、「該舉牌卻不舉牌」,處理羣衆事件不當。

劉政鴻還指出,通霄鎮四莊媽迴鑾,有一萬多人蔘與「吃飯擔」,吳梅花時任通霄警分局長,沒派員警指揮交通,結果一團亂;由於苗栗縣要推動成爲觀光大縣,幾次活動卻大塞車,民衆罵翻天,所以這次異動完全與政治無關,單純是對方在分局長的業務上無法配合行政首長。警政署則表示,因苗栗縣警局考覈指吳梅花不適任分局長,警政署尊重縣警局建議而調整人事。

劉政鴻所指的舉牌事件,是苗栗縣99年6月發生竹南大埔怪手毀田事件,「大埔阿嬤朱馮敏(大埔案自救會成員朱樹的妻子)後來喝除草劑自殺,引發媒體矚目,71歲的蔡榮治等4男2女在參加朱馮敏的公祭後,轉往劉政鴻宅前撒冥紙抗議,遭劉告公然侮辱;苗栗地檢署傳6位老人家,他們出庭前先到縣府拉布條,抗議劉政鴻控告他們;率員警到場維持秩序的吳梅花,只有舉牌兩次要求解散,劉政鴻不滿她未舉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