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檢檢察官黃振倫獲10大傑出青年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振倫榮獲2020年10大傑出青年。(苗栗地檢署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振倫榮獲2020年10大傑出青年。(苗栗地檢署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法務部長蔡清祥特別召見黃振倫,由苗栗地檢署檢察長鄭鑫宏陪同。(苗栗地檢署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振倫,榮獲今年10大傑出青年公共行政類獎,黃振倫臺北大學財經法律系畢業,司法官第50期畢業,幼年被診斷患有妥瑞氏症,但黃振倫一路克服不便努力向上,出任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後,破獲多個山老鼠盜伐及收贓集團,將毒品逐出原住民部落,也獲得林務局頒獎表揚。
據悉,黃振倫分發至苗栗地檢署後,積極參與辦案,主動協調各行政機關,透過跨機關合作的檢警林平臺查緝模式,以系統性辦案手法將毒品趕出山區原住民部落,進而一舉破獲全國多個森林盜伐及收贓集團、生技公司,爲我國檢察機關偵辦此類森林法案件之優秀人才。
黃振倫並在工作之餘,擔任種子教官,多次帶領司法官學院學習司法官走入山林舉辦研習,傳承辦案知識與經驗,林務局亦因此頒發「107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士」之殊榮予黃振倫檢察官,以鼓勵其保衛森林及國土環境的辛勞。
黃振倫在檢察界風評甚佳,辦案靈活、經驗豐富,曾被苗栗地檢署指派遠赴歐洲辦案,協助數個歐盟國家合作國際矚目的「HAMMER OPERATION」跨國詐欺集團案件,成功將人犯及證據帶同歸國後,與苗栗地檢署專案團隊合作,查獲國內金主及共犯百餘人,一舉瓦解該跨國詐欺集團。
黃振倫以「司法外交」方式提升我國國際司法主權及外交能見度的同時,亦查扣大量不法所得以返還予大陸地區被害人,減緩兩岸緊張關係、增進彼此合作,影響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的立法,以立法方式解決我國司法機關在大陸政府壓力下取證不易的難題,奠定我國司法機關刑事證據取證程之基石,對日後此類案件之偵辦具有關鍵影響力。
黃振倫另在企業肅貪、兒少保護及食品健康安全方面,也展現辦案細心,明察秋毫之一面,接連破獲東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過磅員詐欺案,協助該公司追回3億3千多萬元損失。另行政院於2012年間,發現我國非法農藥情形氾濫、嚴重危害我國人民食品健康安全,命法務部進行非法農藥查緝專案行動,黃振倫主動承擔此一專案,並與專案團隊利用跨部會平臺及大數據分析、主動出擊,破獲高達數百公噸之非法僞劣農藥,爲我國史上最嚴重之非法農藥進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