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閉」改「悔過」 有牀有窗增醫療、警監設備

軍中原有的18處禁閉室調製爲9處悔過室。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修法通過廢除軍中禁閉,國防部表示,軍中原有18處禁閉室調整爲9處悔過室,每人可使用空間約爲6平方公尺,採單人單舖型式設置牀舖,並且改善通風設備,增設醫療器材警監設備。

國防部表示,國軍在兼顧人權保障前提下,對於部隊紀律維護絕不鬆動。國防部將持續強化悔過室的管理實務,並且透過複式督管、緊急應變及救護等機制,有效防危安事件。並指出,爲了兼顧人道作爲及防止危安情事的發生,悔過室每人可使用空間約爲6平方公尺,採單人單舖型式設置牀舖,增設醫療器材及警監設備,更改善通風設備,以免再發生中暑事件。

另外,國防部爲使懲罰制度更加完備,邀請學者專家舉辦學術座談會廣納意見,並召開13次研討審查會議,才完成懲罰法修正草案的訂定,其中將禁閉、悔過處分,合併爲悔過處分。原來18處禁閉室,均已完成硬體設施改善,調整爲9處悔過室,其中7處執行士兵悔過,2處實施士官悔過。

國防部表示,國軍於102年11月1日重新啓用,到今年4月計共對2員士兵執行禁閉。

第一位爲陸軍206旅林姓士兵因與民衆金錢糾紛,造成重大法紀案件,執行期間自1月15日08時起至21日18時止,共計7日。第二位爲烈嶼守備大隊機步黃姓士兵,因持有二、三級毒品遭警攔檢查獲,該單位依「刑懲並行」原則決議核予「禁閉七日」懲罰,執行日期爲1月29日08時至2月5日08時,共計7日。

對於悔過課程舊制新制差異部分,國防部指出,僅基本教練由原來4小時修正爲2小時(含警衛勤務),其餘課程內容概同,沒有過於輕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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