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臺的新軍售和中國的新制裁:波音客機被放過

(原標題:晨楓:美國對臺的新軍售中國的新制裁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晨楓】

10月21日,美國宣佈對臺出售總值約18億美元的武器裝備,其中包括135枚“斯拉姆ER”空射巡航導彈、11套“海瑪斯火箭炮及64枚“陸軍戰術導彈”、6套MS-110偵察吊艙

10月26日北京時間,中國宣佈對參與對臺軍售的波音防務、洛克希德和雷神柯林斯的母公司)進行制裁。

華盛頓時間10月26日,美國宣佈再對臺灣出售100套岸基魚叉反艦導彈,幷包括400枚“魚叉”導彈,總值約24億美元。美國還計劃向臺灣出售MQ-9B“海上衛士”無人機和水雷。

美國對臺軍售是對中美三個公報的公然違反,中國早就說過要制裁,現在只是付諸行動。但這不是中美建交以來第一次美國對臺軍售,也不會是最後一次。現在實行制裁,而且針對這三個特定公司,並不是偶然的。

美對臺新軍售威脅大嗎?

此次在軍售名單中的波音AGM-84H“斯拉姆ER”,是從空射“魚叉”反艦導彈改型的對地攻擊巡航導彈射程270公里,彈頭重360公斤。射程和威力不及名氣更大的“戰斧”巡航導彈,但它可由戰鬥機攜帶,使用更加靈活,可在最後8公里內由飛行員重新指定瞄準點。

AGM-84H“斯拉姆ER”,圖片來源:militaryedge.org

但從射程看,它不足以發動真正的戰略打擊,敏感程度相對較低。就臺海特定情況而言,在臺海中線和臺島南北近海發射可達到福建內陸、浙江和廣東沿海的戰術縱深,但不可能達到更加深遠的戰略縱深。

這是0.7倍音速的巡航導彈,爲了增加射程,彈道提高,不再是掠海飛行了。在海灣戰爭年代,這樣的低空小型目標具有很強的突防能力。在現代綜合防空體系面前,這樣缺乏隱身、彈道呆板的目標已經屬於“容易打”的了。還是需要認真對待,但不必過於焦慮。

這原來是美國海軍爲獲得空射巡航導彈能力而研發的,後來擴大到空軍戰鬥機,可由F-15E和F-16掛載。在臺灣,F-16將作爲唯一的攜帶平臺,有效使用當然取決於F-16能順利升空,而臺灣各空軍基地必定是任何臺海戰爭中解放軍首先摧毀的目標。

岸基“魚叉”則是正宗“魚叉”反艦導彈,這是美國向臺灣兜售多年的“反登陸游擊戰利器”。問題在於,不管是艦射、空射還是岸射,“魚叉”都需要遠程海上搜索雷達的引導,不管再怎麼搞“網絡中心戰”,也是需要有傳感器探測到目標艦船才談得上通過網絡分發、組織打擊的。而臺海戰爭一旦打響,任何開機的海上搜索雷達(不管是艦載、機載還是陸基)的生存力都以小時計,如果不是以分鐘計的話。否則就只有向目標海區盲射,指望導彈的主動雷達制導能捕捉到目標。

反艦導彈的主動雷達制導的探測距離一般不超過20公里,設計基礎是在搜索雷達或者數據鏈引導下,在對準目標的大致方向上在最優距離上開機,力圖儘快捕獲,儘快進入最後攻擊。及早開機有助於可靠捕獲目標,但也增加了被發現和遭到攔截的概率,更是被動雷達制導的反導彈的理想目標,被動雷達制導已經成爲以攔截反艦導彈爲主的艦載防空導彈的基本模式了,美國“海拉姆”和中國紅旗10都是這樣的。過晚開機當然要錯失目標。

主動雷達制導頭要在搜索視角和制導精度之間平衡,還偏向後者,窄波束在搜索效率上又差了一截,好比用長焦鏡頭打鳥一樣。傳統發射方式需要加中段指令修正,以儘可能在開機時就“套住”目標。以150公里的典型射程爲例,從發射到命中的全程大約十多分鐘,30節的艦船可駛出10公里左右。換句話說,沒有中段修正就很可能導致脫靶。掃描區實際上是錐形,脫靶的關鍵不在於絕對距離,而在於離軸角度太大,距離更近反而也更容易脫靶,所以盲射加自主搜索是不可靠的打法,一般只能在狗急跳牆的時候用,而不可能成爲主要用法。

新一代的LRASM依賴隱身,採用中空進入、紅外搜索、徘徊攻擊的方法,具有盲射和自主捕獲目標的能力,無隱身的“魚叉”採用掠海飛行,視野不足以大範圍搜索,機動性也不具備在目標區徘徊或者折返搜索的能力。

反過來說,要是岸基“魚叉”有神威,臺灣的“雄風3”豈不包打海防?“雄風3”在射程上至少不低於“魚叉”,還是超音速的,還不受美國軍售的影響,臺軍在理論上不需要等岸基“魚叉”,早就可以大量裝備,滿足海防需要。岸艦導彈成爲海防的主力只能是出於海上力量不給力的無奈,30年前的解放軍就有過這樣的尷尬。海防還是得到海上(包括水下和空中)才能防。

這不等於岸基“魚叉”一無用處,密集發射岸基“魚叉”對大型密集登陸船隊還是有威脅的,這是解放臺灣在戰術上應該儘量避免單純依靠大型密集船隊的理由之一。但也必須看到,現代艦艇反導體系就是爲反制“魚叉”這樣高亞音速掠海飛行打造的,做不到百無一漏,但還是有很高的攔截效率,如果只能盲射加自主搜索,“魚叉”的突防成功率就更低了。如果能做到對臺灣本島的全時無死角無人機監視,也能在岸基“魚叉”發射之前搶先打掉。和“斯拉姆ER”一樣,岸基“魚叉”需要認真對待,但不必過於焦慮。

這兩種都是波音防務的產品,波音防務屬於波音集團,現有戰鬥機(F-15E/X、F-18E/F)、轟炸機(B-52)、運輸機(C-17)、加油機(KC-46)、教練機(T-7)、直升機(AH-64、CH-47)、無人機(MQ-25)、導彈(“民兵III”、“魚叉”/“斯拉姆ER”)等產品。波音防務與波音民機是波音集團旗下平行的哼哈二將,兩者互不隸屬。

M142“海瑪斯”是裝載在6x6卡車上的6管227毫米火箭炮。這原是履帶式12管M270火箭炮的簡化版,只有M270一半的火箭彈容量,但重量輕、機動性好,火力密度符合需要,現在成爲主力。M270在海灣戰爭中大顯神威,但成本高,重量大,機動不便,在中低烈度戰爭裡成爲過度火力。

M142,圖片來源:美國陸軍

在美國陸軍的初始理念裡,火箭炮的射程大、火力密集、反應快,主要用於反炮兵壓制,其次是反裝甲,一般性的面積射反而不是最重要的,美軍有足夠的火力滿足面積射的需要。但在拉姆斯菲爾德的“銀彈路線”時期,尤其在反恐戰爭中,遠程精確火力上升爲主要需求,火力密度和齊射能力不再重要,由運輸機運載的戰略機動能力和通過公路的戰術機動能力的重要性上升,“海瑪斯”應運而生。

M270有兩個火箭彈包裝—發射箱,“海瑪斯”只有一個,但保留了可模塊化再裝填的能力。發射完後,不是把火箭彈一個一個重新裝填到包裝—發射箱內,而是整體吊裝,更換另一個已經預裝彈的包裝—發射箱,再裝填只需要5-10分鐘,比一般火箭炮快得多。整體吊裝的另一個好處是模塊化,不僅可以換上另一個裝滿6發火箭彈的包裝—發射箱,也可以換上一個裝填一枚“陸軍戰術導彈”(ATACMS)的包裝—發射箱。

ATACMS是射程可達300公里的近程彈道導彈,精度高,威力大,反應快。與“斯拉姆ER”一起,這將是臺軍另一種可以跨海峽射擊的武器。美國陸軍還在研究爲ATACMS增加反艦能力的問題,如果成功,“海瑪斯”還將能反艦。

“海瑪斯”的模塊化使得其他模塊也成爲可能。美國陸軍試驗過換上裝有SLAMRAAM防空導彈的模塊,併成功地發射了兩枚。這是AIM-120中程主動雷達制導空空導彈的地對空型。“海瑪斯”的試驗驗證了作爲通用發射系統的可能性,但發射防空導彈還需要配套的雷達和火控系統。如果反艦ATACMS研製成功,用“海瑪斯”發射也有同樣的挑戰。

這是洛克希德-馬丁導彈與火控的產品,旗下有PAC-3和“薩德”防空導彈、JASSM巡航導彈、AGM-183高超音速導彈、“地獄火”和“標槍”反坦克導彈、“宙斯盾”系統等,當然還包括M270和“海瑪斯”、ATACMS和LRPF近程彈道導彈。這只是洛克希德集團的一部分,洛克希德集團旗下還有飛機(F-22、F-35、C-5)、直升機(“黑鷹”)、空間(“三叉戟”導彈、GPS衛星、AEHF衛星、SBIRS衛星)等部門。

MS-110是多光譜偵察吊艙,可由F-16戰鬥機或者MQ-9無人機掛載,用於在大斜距上實行紅外和光學偵察,假彩色技術有助於辨別目標、“看穿”雲霧,並辨別有生命物體、建築、地貌等,還能根據歷史圖像自動識別變化(比如用於路邊炸彈的探測),還可用於搜索救援、反毒、人道救援等。

它是柯林斯空間的產品。柯林斯也只是雷神(也稱雷西恩)集團的一部分,雷神還擁有普拉特-惠特尼(航空發動機)、雷神導彈與防務(“愛國者”防空導彈、AIM-120和AIM-9“響尾蛇”空空導彈、“標準”艦空導彈)等,柯林斯不僅從事軍用電子,也從事民用航電,包括民機的駕駛艙控制檯(flight deck)和空管雷達、船舶導航等。

新制裁有何玄機?

中國宣佈制裁的是波音防務、洛克希德和雷神。也就是說,對於波音,只針對波音的軍用部分,民機部分不涉及。對於洛克希德和雷神,則是從集團層面上一網打盡。這是有深意的。

在可預見的將來,波音民機依然是世界兩強裡的一強。中國C919只對應波音譜系裡波音737,也還需要時間才能形成足夠的產能,替代更大的波音787、777就更加遙遠了。把波音民機一攬子禁運不符合中國利益,也給空客形成事實壟斷的地位。

洛克希德集團的產品與中國則沒有多少交集,通過原西科斯基直升機與中國的交集也很小,能源、電子、航天方面都是零星交集,制裁的象徵性意義更多。在可預見的將來,唯有埃克森-莫比爾石油公司與洛克希德-馬丁合作的Open DCS還有可能與中國有交集。它是開放的工業自動化架構,意圖取代現行的以製造商內控架構爲主的格局,有點像用開放的安卓體系代替封閉的蘋果體系的意思。但Open DCS離成氣候還很遙遠,工業用戶對於成本的敏感度較低,而對可靠性和產品技術支持的要求非常高。

雷神則不同。雷神導彈與中國當然沒有交集,不過普拉特-惠特尼是世界航發三強之一,不談軍用航發,民航航發也是在可預見的將來中國尚且依賴進口的領域。但普拉特-惠特尼與中國的交集不如通用電氣那麼大。

普拉特-惠特尼的強項在於PW1000G系列齒輪減速渦扇,在推力級上對應於通用電氣-賽峰CFM56和LEAP,當然還有中國的長江1000。中國航司的波音737和空客A320基本上採用CFM56和LEAP,還有一些羅爾斯-羅伊斯(普拉特-惠特尼曾經參與,現已退出)V2500,C919也是用LEAP,所以普拉特-惠特尼在中國各航司機隊裡的保有量很少。如果美國禁運,通用電氣也靠不住,這正是中國快馬加鞭加速長江1000的研發的動力。中國還有退而求其次的其他選擇。

柯林斯的空管雷達和民機航電在中國都有很大的市場,“新舟”系列的駕駛艙控制檯就是柯林斯提供的,C919的通信導航、系統監視和客艙核心系統也是柯林斯與國內合資提供的。雷神還有很多船舶導航產品與中國有交集。但這不是不可替代的,霍尼韋爾、泰利斯等都能提供,中國也有國內的備胎,必要的時候可以頂上去。

參與對臺軍售的美國公司將受到中國的制裁,中國不是第一次提起這事了。2019年美國向臺灣出售250枚“針刺”防空導彈(雷神)、108輛M1A2T坦克(通用動力產品,霍尼韋爾提供AGT1500C燃氣輪機),《人民日報官微點名要制裁,霍尼韋爾集團還急忙出面宣稱只生產零部件,公司不能決定軍售去向,更與臺灣沒有直接交易往來。

外交部只提到中國將實施制裁,並沒有具體指名公司。那一輪制裁最後實際上不了了之了。中國還因爲其他反華行爲對美國的一些政客實施過制裁,但他們只要不到中國,不與中國有生意往來,這樣的制裁也是象徵意義居多。

可這一次不一樣,外交部直接指名波音防務、洛克希德和雷神,看來是要動真格了。具體措施還有待出臺,但可能的途徑包括限制任何公司(包括中國、外國、直接、間接)向相關公司提供特定中國產品,如中國稀土。或者處以某種形式的鉅額罰款。這能打痛被制裁美國公司,但不一定致命。一舉扼殺這些美國公司本來也不是中國的意圖。

制裁有三個目的

1. 展示中國的憤怒;

2. 通過損害被制裁公司的商業利益威懾其他美國公司不要步後塵;

3. 通過美國公司對美國政府製造壓力。

展示憤怒的目的不難達到,這也是象徵性意義居多。洛克希德與中國沒有多少交集,制裁只是象徵性的,但雷神和波音就不同了。

長期以來,美國軍工公司都是靠民品養家,靠軍品賺錢。軍品的賺頭大,但不穩定,民品正好相反,而且民品的總量更大。正因爲如此,在民機方面更加成功的波音可以一路收並壯大。在軍機方面成功的洛克希德還好,但諾斯羅普已經沒有還在生產中的有人作戰飛機了。如果不是因爲波音737MAX的拖累,兩家的營收加起來還與波音差一截。

美國儘管軍費開支世界絕對第一,養兵也越來越昂貴,真正能投入裝備研發和購置的比例反而下降了,但裝備研發和製造的開支依然扶搖直上。另一方面,由於軍品價格離譜,軍方的採購和價格控制也越來越嚴格。軍工公司的不斷合併不光是商業行爲,也因爲軍品賺錢越來越不穩定、不容易。如果不是美國政府阻止,洛克希德和諾斯羅普在1998年已經合併了。

大多數軍工公司也在不斷強化民品養家這一頭,即使差不多純軍品的洛克希德也開始走這條路。但民品就必然要與中國這個世界第二大經濟和世界最大增長動力有交集,這就是中國製裁的切入點。

一段時間以來,美國航空工業就在中國問題上糾結。一方面,中國市場(包括與中國的技術合作)是可預見將來最大的亮點;另一方面,美國公司對“培養”一個有力的競爭者很擔憂。政治因素當然更是達摩克里斯之劍,永遠懸在頭上,在特朗普時代,連正常貿易和合作都成了問題。

然而,商海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在新冠打擊下,世界民航市場一片悽風苦雨,幾乎所有主要航司都在裁員、賣機,世界經濟恢復會是漫長痛苦的過程,民機市場會慘淡很長一段時間。只有中國這邊風景獨好,民航流量在國慶黃金週前已經恢復到疫前90%,繼續恢復直至正增長指日可待。

如果說波音還有737MAX安全陰影的影響和C919的擠壓,柯林斯這樣的分系統製造商通過與中國航空工業的合作還是賺得鉢滿盆溢的。所以在2019年美國向臺灣出售108輛M1A2T坦克時,《人民日報》官微點名霍尼韋爾,霍尼韋爾馬上急着表白,就是怕影響到在中國的巨大商業利益。就霍尼韋爾而言,牽涉的還不止航空,還有家庭和工業自動化、化工等。

中國選擇制裁的入手點也考慮到中國國內需要,不可替代的公司會暫時眼開眼閉,把波音防務分別對待而不像雷神、洛克希德那樣打包處理就是出於這樣的考慮。但這樣的領域也越來越少,這正是引起美國極端焦慮的重要因素。

在某種程度上,現在的中國有點像30年代末的蘇聯。在那之前,蘇聯(和更早的沙俄)科技被西方看不起,但在30年代後半期,蘇聯科技奇蹟崛起,這是二戰中蘇聯軍工的物質基礎。此後直到冷戰期間,蘇聯軍事科技還保持了很長的高速發展勢頭,着實把美歐驚出一身又一身冷汗。不同的是,今日中國不光在科技上突然令美歐刮目相看,這些成就還是在紮實的經濟發展基礎上達成的,具有遠爲強大的可持續性,這纔是最令美歐驚恐的。

這也意味着美歐公司在中國躺着也能賺錢的窗口在迅速關閉。離開中國這個最活躍的市場意味着自己活力的枯竭,早植深耕纔是正道,德國大衆和美國通用汽車就是先例。

但光是提醒是不夠的,儆猴還得殺雞,雷神就是這個雞。波音防務則是對波音集團的提醒:別走太遠。洛克希德在這裡是陪太子殺頭的。

這也是通過美國公司對美國政府施加壓力的途徑。在美國向臺灣出售150架F-16的年代,美國公司對臺軍售的熱情只受美國政府的閘門開得多高的制約;30年後,美國公司的熱情就更多地受到中國政府的閘門壓得多低的制約了。

對臺軍售確實是美國政府主導的,美國公司在相當程度上是被動參與。但美國政府出於政治考慮而強迫美國公司承受商業損失,這也是不可持續的。公司存在的目的是盈利,美國軍工公司不斷脫離軍品(至少是部分軍品)生產,正是出於軍品再難可持續地盈利。通用動力賣出沃斯堡分部(F-16)、聯合技術公司賣出西科斯基(直升機),都是例子。這個趨勢已經引起美國軍政商界的嚴重關注,高度集中的軍工集團不符合美國利益,但軍工產業發展的可持續性優勢又是解決不了的問題,迫使美國軍工公司參與損害商業利益的對臺軍售只可能增加不利的壓力。

美國政府可以用利潤豐厚的新增軍購作爲補償,但這不僅引發相關的撥款和政治問題,也增加了美國對臺軍售的政治和經濟成本。制裁的根本目的本來就是提高反華成本。對波音防務、洛克希德和雷神的制裁只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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