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票看《怒火地平線》連播7分鐘廣告!女怒告求償2萬3:沒先說
南京市一名戴女士不滿到電影院看《怒火地平線》(陸譯《深海浩劫》),影城連播7分鐘才播正片,氣得告上法院,並求償新臺幣近2萬3000元。法院認爲,業者得道歉但不用賠償,並承擔案件的受理費用。
《揚子晚報》報導,2016年11月20日,戴女士以人民幣32元、約新臺幣146元的價格,通過網路購買位於南京綠地中心「盧米埃影城」的電影票,上頭標註播放時間爲當天晚間8時45分,但影城一直播放信用卡、化妝品、房地產、運動用品等廣告,直至8時52分左右才播正片。
戴女士認爲,影城在本應播放電影的時間播放長達7分鐘廣告,坐在電影院的她只能被動看完,影城的行爲不僅耽誤她正常看電影時間,且未在售票及播放前告知她。
▼《怒火地平線》2016年11月在大陸上映。
戴女士主張,業者涉嫌強制消費,侵害作爲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要求對方道歉、退還電影票款,及人民幣5000元、約新臺幣2萬3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
《現代快報》報導,業者在法庭上表示,沒延遲播放電影,即便如戴女士所述,延遲時間也只有6分15秒,且商業廣告只有5分鐘,剩下的則是公益安全廣告、觀影須知及30 秒片方自帶預告片。
業者強調,電影播放前有廣告行爲是常識,並沒違法;再者,影院也並未強制觀衆觀看廣告,戴女士當時可以選擇退票或索賠,而不是在消費完畢後上法院要求這些。
▼該片故事敘述2010年時,墨西哥灣上的一座鑽油平臺大爆炸,造成多名人員傷亡及污染海洋生態,使得飾演技師的馬克華伯格得在火海中救人。
鼓樓區人民法院認爲,戴女士在該影院買票時觀看電影,雙方已形成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係;影院應依票面時間播放電影,而不是在事先未明確告知的情況下,播放近7分鐘廣告。
法官表示,這種行爲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應該道歉;但影院的行爲雖導致戴女士無法獲得期待的精神愉悅,卻也尚不足以給她的精神造成較大的傷害和痛苦,道歉已可彌補,不支持其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