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鼓譟打砸,被法官怒斥"惡劣超過黑社會",獲刑9個月

(原標題亂港分子鼓譟打砸,被法官怒斥"惡劣超過黑社會",獲刑9個月)

資料圖:暴徒(港媒)

海外網11月11日電 超過三十名黑衣暴徒在2019年12月闖入香港大埔一間小店搗亂,其中一名亂港分子涉嫌參與並鼓譟惡劣行徑,經過審訊,10日在香港粉嶺法院被裁定遊蕩罪成立。裁判官斥責相關搗亂行徑“惡劣超過黑社會”,蹂躪小商店多年心血,而被告在場鼓勵他人搗亂,共同爲餐廳製造麻煩,行爲可恥,故判即時監禁九個月。

據香港大公網11日報道,被告楊浩然今年36歲,原被控遊蕩及阻礙辦公兩罪受審。在早前審訊期間,裁判官陳炳宙已裁定沒有足夠證據顯示楊曾經阻擋警員執法,故阻礙辦公罪不成立。

不過,陳法官10日就遊蕩罪裁決時指出,楊浩然在2019年12月26日當天雖戴上口罩掩飾身份行事,但大埔超級城涉事店鋪星泰真味”的現場監控顯示,他的確參與在店鋪內搗亂,與店主供詞一致。店主的供詞稱,當天有超過三十人闖入店鋪喧譁搗亂,甚至不止一人亂拋餐具、把調味料翻倒在餐桌上

陳法官指出,楊浩然看着一些比他年輕的人在胡作非爲,還吶喊助威,已構成鼓勵其他人搗亂,足以令店主、職員食客擔心自身安全,故裁定遊蕩罪成立。陳法官還指出,楊等一班搗亂者犯案並非爲了金錢,而是存心損害該店利益,“行徑比勒索餐廳的黑社會更惡劣”。

陳法官強調,香港特區基本法》保障任何人經商免受滋擾,但楊等人的行徑衝擊市民基本權利,必須嚴懲,故判處即時監禁,不准他保釋等候上訴。港媒指出,有暴徒當天合夥進店破壞,警方雖到場拘捕多人,但數天後再有暴徒到場報復,甚至用鐵槌打爛落地玻璃,並向店內投擲汽油彈縱火,令該店被迫暫停營業。(海外網 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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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吳倩、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