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銀髮行寶島債 明日上路
爲利推動寶島債券市場的業務商機、滿足機構投資人多元理財需求,金管會今(26)日宣佈,明(27)日起,開放大陸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以及股份制商業銀行等3類銀行及其海外分行或子行來臺發行寶島債,不過,銷售對象不包含保險業者,僅限專業投資機構。
金管會表示,此次開放大陸銀行業者在臺發行寶島債券的銷售對象僅限專業投資機構,由該等專業投資機構依其金融專業及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投資評估,增加其人民幣資金運用效率及資產配置彈性。
根據規定,保險業海外投資限額爲可運用資金的45%,目前整體保險業投資已逼近滿水位,爲擴大寶島債發展,保險局表示,現今已開放保險業投資由國內企業所發行寶島債,不計入國外投資限額,至於投資由國外企業所發行寶島債,近期也將開放。
根據金管會統計,符合此次開放的大陸政策性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國家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有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5家;其餘還有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共計20家陸銀有資格可以來臺發行寶島債。
除了大陸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以及股份制商業銀行外,此次也開放臺灣金融機構於大陸地區設立的子行,如富邦金的華一銀、永豐銀的南京子行。
以及大陸地區註冊公司且爲我國股票上市(櫃)公司的從屬公司,並已編列於上市(櫃)公司最近一期的合併財務報表中,如國泰金旗下的大陸國泰人壽,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多達1100家的上市櫃企業均有對大陸投資。
櫃買中心表示,寶島債發行人應於檢附資料向中央銀行報備前取得櫃買中心的上櫃同意函,而發行人取得同意函後必需於一個月內完成募集與發行並上櫃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