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逆子弒母剁頭無罪 張斯綱批法官幫犯嫌想多了

驚世逆子弒母剁頭無罪 張斯綱法官幫犯嫌想多了(攝影/陳宏睿)

2018年,桃園一名梁姓男子狠心弒母37刀,還將媽媽頭顱從12樓丟下,桃園地院本家暴殺人罪判處他無期徒刑,不過判決卻在今(20)日大逆轉,被高等法院判轉判無罪當庭釋放。擁有法學背景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張斯綱接受《中時新聞網》專訪表示,不能理解爲什麼會這樣子判,「我坦白講,法官在做這個法條的適用跟量刑時候,幫受刑人想多了一點、幫嫌疑人想多了一點」。

張斯綱認爲,就是因爲這樣的判決,纔會加深人民對法官的不信任感,爲何會有「恐龍法官」,就是從這類的判決衍生出來。從之前殺害鐵路警察李承翰的鄭姓嫌犯獲判無罪,加上這次梁姓兇嫌弒母剁頭案件,都是以思覺失調或者是精神恍惚爲理由獲判無罪,但張指出這不該成爲犯嫌完全脫罪的藉口。「如果讓這樣的人回到社區裡,就像顆不定時炸彈,大家都會很害怕,如果基於人道立場,那也可以把他留在監獄裡面進行矯治啊!如果讓他回到社會,難保他哪一天是否會情緒失控,又做出不理智行爲,最後傷害的還是全體大衆。」

桃園逆子殺母砍頭,二審大逆轉改判無罪,高院法官理由是吸毒導致失去辨識能力。判決出爐民衆譁然。(中時資料照)

他說道,這類型的嫌犯應該是要跟社區、社會做隔絕,「第一,吸毒能不能完全根絕,我打問號喔!第二,我們的社會安全系統社工人員,有沒有辦法24小時緊盯他們,我也打問號。」張斯綱指出,臺灣相關法律其實是有的、是完備的,只是如果法官覺得有這個社會責任,又想要挽救這位嫌疑犯,就應該讓他在監獄裡接受完備的心理輔導,避免這樣的憾事一再發生,造成社會上難以抹平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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