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價進口河粉謊稱臺製 名店「越南王」負責人遭判刑

知名餐廳越南負責人涉嫌竄改越南進口合法包裝、再賣給加盟業者,被依詐欺等罪判刑。(翻攝店家臉書

知名餐廳「越南王」、「港動吃鍋」廖姓負責人,被控從2019年開始,從越南進口河粉食品原料,到臺灣後變更包裝、佯稱是臺灣製造,再販售給其他加盟業者,藉以詐取金錢;此外,廖男因缺錢週轉,還僞造邱姓合夥人資料並轉賣其股權臺中地院依詐欺等罪嫌判廖男共2年6月刑期。

判決指出,30歲廖姓男子是「港動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旗下有5家「越南王餐廳」及3家「港動吃鍋」直營餐廳,他並於2019年3月開放加盟「越南王」連鎖店,加盟主除須支付加盟費給廖男,且必須向廖進貨原物料總計新北三重店、竹北店及臺中逢甲店、嘉義民族店等共6家業者加盟。

廖男爲提升「越南王餐廳」使用的河粉品牌價值,也避免被加盟業者發現其進貨來源、轉而自行購買河粉,竟以每箱河粉(30包)1050元的價格向普銘有限公司採購越南製造後進口臺灣的「澱粉條」,且廖又指示員工私自更換河粉外包裝,將「澱粉條」標示改爲臺灣製造、註明「越南王河粉字樣

判決表示,廖男在向加盟業者推銷產品時,還佯稱自家的合法是在潭子工廠製造等不實訊息,使得張姓、溫姓等加盟業者誤信,以每箱1350的價格向廖男購買河粉,總計從2019年5月至12月,廖男以此手法共賣出315箱河粉給6家加盟店詐騙所得達42萬5250元。

此外,廖男也與邱姓合夥人一起開設「越南王臺積直營店」,其中邱男出資43萬元、佔股份45%,但廖男2019年12月因資金週轉不靈,竟謊稱邱的母親罹癌、急需金錢,並僞造邱男署押、指印,以45萬元價格轉賣邱男持股給林姓投資人,使邱、林皆遭受損失

臺中地院指出,在變更河粉包裝並販售給加盟業者部分,廖男涉嫌6次詐欺罪,分別判他2月至6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1年6月、可易科罰金:另他僞造邱男指印的部分,則依僞造私文書罪判處1年刑期、不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