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陸制衛生棉卻標示「臺灣制」 負責人辯「這理由」竟判無罪

高雄地方法院。(本報資料照)

高雄某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控包裝以Taiwan等字眼,企圖讓消費者誤以爲是臺灣製造,檢方依虛僞標記罪嫌起訴陳姓負責人。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廠商在實體、網路通路頁面,都有標註衛生棉產地,判陳男無罪。

判決指出,某生醫科技公司在臺銷售衛生棉商品,均在大陸製造,2020年間,檢調曾查獲該公司僞造產地,陳姓負責人當時供稱「中國包裝廠疏失,沒貼上產地標籤」獲得檢方採信,最後以無犯罪意圖不起訴處分。

事隔2年後,陳男再被檢調查出涉嫌產地標示不實,這批大陸制衛生棉進口時,被海關發現貨物包裝仍寫「Manufactured by…」、「Kaohsiung」、「Taiwan R.O.C」等足以讓人誤信該等衛生棉的原產地爲臺灣字樣,陳姓負責人再被檢調依妨害農工商罪嫌送辦,偵結依虛僞標記罪嫌起訴陳姓負責人。

當時該公司也發出聲明強調,主要因爲合作製造廠商生產包裝疏失,公司管理上未能及時明察,導致標籤不符合銷售規定,但事發後公司已坦誠疏失進行違規罰款及商品修正與銷燬。問題商品爲產地英文標示不全,爲符合臺灣中標法法規,故請代工廠商於進口前進行中文標籤修正張貼,行銷多年以來一直正確標示產地,絕無欺騙消費者行爲等內容。

高雄地院審理時,陳男喊冤,稱這批衛生棉進口到臺灣就沿用舊包裝袋,但會加上標籤,在通路上也會明確寫說是中國生產,貨物外箱都有標註「Made In China」原產地訊息,沒有欺騙消費者,且是因於疫情期間無法派工作人員前往監督,如果在海關看到有漏貼標籤,就會由臺灣同仁印製標籤貼。

法官勘驗衛生棉,包裝袋均以英文標示商品名稱、成分、注意事項、保存期限、製造商、聯絡方式等資訊,未有中文標示,但實體、網路等銷售通路上的商品,確實有貼標籤註明。

法官認爲,陳男於上案不起訴後,有着手進行衛生棉包裝,此次因包裝來不及改版,續用舊有包裝再以中文標籤黏貼方式,縱有便宜行事心態,仍無法認定他有欺騙意圖,綜合檢方事證,判陳男無罪。可上訴。